证监会警告基金业:“老鼠仓”必查(上接封一)
2010-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监会警告基金业:“老鼠仓”必查
(上接封一)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基金公司治理。努力探索并建立与基金行业特点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对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监管,强化董事会层面的相互制衡,逐步提高非股东董事比例,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研究股份制和合伙制企业作为基金管理人的问题;研究员工持股制度,探索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为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动力和活力。
三是要深入推进销售领域的改革,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要进一步推动销售市场的专业化发展,调整专业销售机构的准入门槛,鼓励专业销售人员设立基金销售机构,采取资金安全监管措施,打通基金销售的支付渠道,为专业销售机构构建合理盈利模式创造条件。尽快完成所有基金公司注册登记数据的集中备份工作,并在这项工作的基础上研究探索开放式基金登记业务的适当集中。
四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进一步推动产品创新,促进公司差异化、特色化、国际化的发展。及时总结完善基金产品分类审批制度,择机推出成熟产品标准化的格式合同;进一步简化审核程序,研究探索基金产品的注册制度;加大对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创新产品的评审机制,为产品创新创造有利条件;探索基金管理公司分类监管路径,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司按不同业务设立专业子公司进行集团化经营的试点,扩大基金公司的发展空间;推动公司业务拓展,抓紧修订相关办法,降低专户理财和QDII业务的门槛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公司拓展国际业务,推动境外募集投资境内业务试点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