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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0-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8 证券简称:天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37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原告)起诉被告新能(张家港)能源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0月12日正式受理,详见临2010-029公告。

      我公司代理人于2010年12月2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该院”)民事裁定书[(2010)苏中知民初字第0330号]。

      裁定书认为我公司在本案诉讼中请求人民法院救济侵权事实与前诉纠纷(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2009)一中民初字第5975号一审判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2010)高民终字第682号二审判决确认的前诉纠纷,详见临2010-001公告、临2010-012公告)一致,提出的诉讼请求亦实质相同,属重复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原则应予直接驳回。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之规定,裁定驳回我公司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该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l份,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