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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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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卧龙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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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0-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ST国祥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0-39

      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28日发出,于2010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将于2010年12月13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提名委员会通过对公司控股股东推荐的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及相关情况进行审阅和了解,同意王文学、郭绍增、马晓东、胡学文、安毅、杨言荣、吴青谊、章程、沈成德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吴青谊、章程、沈成德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公司董事会充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于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后期满终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上述董事提名发表意见认为:(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3)同意将上述人选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三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0年12月22日在固安县孔雀大道一号规划展馆会议室(收费站南50 米)召开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12月15日。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召开时间:2010年12月22(星期三)上午【10】时

      3. 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15(星期三)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固安县孔雀大道一号规划展馆会议室(收费站南50 米)

      5.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2. 审议《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10年12月15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及其他人员。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时间:2010年12月21日(星期二)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30

      2. 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远洋新干线b座806室

      3. 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0年12月21日下午16:30)。

      (4)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远洋新干线b座806室

      联系人:啊咪娜

      电话: 010-84518366

      传真:010-84519366

      邮编: 100027

      (5)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4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王文学简历

      男,汉族,1967年5月出生,中专学历。1987年参加工作, 历任廊坊市工商副主席、廊坊市政协常委、河北省第八届青年联合会委员、第十一届河北省人大代表。1998年至今担任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郭绍增简历:

      1963年2月8日出生,1986年10月至1989年7月在西安石油仪 器职工大学学习,涉外经济专业,中央党校。1981年7月至1986年10月任职于石油部地球物理勘探局,1989年7月至1994年12月就职于石油部物探局。1994年12月至1997年5月就职于中国银行廊坊分行大厂支行。1997年10月至1998年12月任廊坊市融通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1998年12月至2007年12月就职廊坊市华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任董事、副总裁。2007年12月至今任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马晓东简历:

      男,回族,1966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1989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西宁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兼银海新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GOMATECH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和副总裁,DEBAL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2月至今担任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胡学文简历:

      男,汉族,1959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吉林省舒兰矿务局直属建安公司技术员、工程师、项目经理、副总经理,河北省廊坊市建筑设计院监理、总监、副总经理,1999年3月至今、担任廊坊市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副总、分公司总经理、集团董事、副总裁。

      安义简历

      男,回族,1956年12月出生,EMBA进修学历,中共党员。1971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廊坊市纺织厂副厂长,东纶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5月至今担任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副总裁。

      杨言荣简历:

      1948年出生。大专毕业,中共党员。历任上虞县中塘农机厂厂长,上虞县内燃机配件厂厂长,绍兴市制冷设备厂厂长,浙江春晖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浙江春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乡镇企业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曾当选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荣获全国乡镇企业家、浙江省优秀乡镇企业家、浙江省星火明星企业家等荣誉。

      独立董事成员简历:

      沈成德简历:

      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 ,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先后任职宁波市财税局,宁波市轻工业局,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现任香溢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并任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独立董事

      吴青谊简历

      1973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南财经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经济师,浙江省青联委员。1995年8月至1998年3月,杭州盐业公司;1998年3月至1998年12月,杭州市体改委证券处杭州市人民政府证券委员会办公室;1999年1月至2002年3月,中国证监会杭州特派办;2002年3月至今,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及董事。

      章程简历

      1954年10月出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1954年生于重庆市。1986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系,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1987年评为讲师,1993年破格晋升为教授。1993年7月至1996年作为访问学者先后在日本东京大学和一桥大学学习研究。1996年成为国家政府津贴获得者,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西南政法学院诉讼博士生导师,同年被评为司法部、劳动人事部英雄模范。1998年1月至1999年1月在深圳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首席顾问,法律事务中心主任。99年1月调入清华大学法学院,被聘任为责任教授。出版个人专著《程序公正实现中冲突与横平》(1992)(获首届全国人文科学二等奖)、《破产程序导论》(1993)、《诉讼构架与程式》(2000),与他人合作《中国审判制度理论研究》(1994)著作和译著十六种。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90余篇。

      附件三:独立董事提名人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吴青谊、章程、沈成德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在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或已保证】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的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 月4日

      附件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承诺书

      声明人吴青谊,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已保证】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本人未在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分。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吴青谊

      2010年12月4日

      声明人章程,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已保证】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本人未在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分。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章程

      2010 年12月4日

      声明人沈成德,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已保证】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本人未在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处分。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沈成德

      2010 年12月4日

      证券简称:ST国祥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10-40

      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28日发出,于2010年12月3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三、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任届期满,监事会决定进行换届改选工作。与会监事经审议,同意提名公司控股股东推荐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金亮、洪振忠,同意提名公司内部推荐的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韩文武。

      附件:候选监事简历。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2月4日

      附件一:监事简历:

      金亮简历:

      男,土家族,1981年11月出生,毕业于兰州大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3年参加工作,历任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专员;三浦威特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专员、管理部经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秘书;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部管理经理。

      洪振忠简历

      男,汉族,1949年6月出生,毕业于天津滑翔学校滑翔专业 ,中专学历,中共党员。1966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河北省天津河北省廊坊运输公司内部审计部副处长、财务管理部副处长兼主管会计,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内控专员

      韩文武简历:

      男,汉族,1979年6月出生,石家庄经济学院会计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200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廊坊市华元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财务及税务会计,廊坊华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纳、会计,九通基业管理有限公司主管会计,现任职于浙江国祥制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