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人士高度评价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业意见附表》发布
⊙记者 周翀 ○编辑 朱贤佳
12月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填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业意见附表>的规定》。业内人士认为,《附表》的发布有利于构成系统性的财务顾问业务实施细则,明确监管要求,提高财务顾问执业质量。
西南证券并购部负责人李扬表示,《附表》规定了上市公司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四项并购重组业务中的关注要点,将中国证监会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并购重组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地归纳和总结,并通过表格填写的方式将上述法律法规中的原则性规定予以明确化、具体化以及规范化,构成了并购重组法律法规体系中系统性的实施细则。《专业意见附表》的出台是中国证监会推进完善财务顾问制度的重要环节,是进一步推进完善并购重组法律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华泰联合证券总裁助理、投行部总监刘晓丹也认为,限于对财务顾问业务认识和理解水平的差异,财务顾问执业标准过去的确不够清晰,在制作方案、报送材料过程中,方案设计和执业水平存在参差不齐的问题。《附表》的发布,有利于通过监管力量督促财务顾问规范执业,设定了明确标准和比较平台,从而有助于整个行业执业水平的提高。
同时,《附表》所明确的标准,并未超出财务顾问规范运作的要求所限,因此,对高质量执业的机构而言,并不会增加工作量,反而有利于提高效率。
刘晓丹说,《附表》的发布在一定程度上会减轻财务顾问工作压力。在业务操作中,财务顾问一方面要发挥“看门人”角色,还要满足受托客户的要求,而这两种角色有时会存在一定的对立。《附表》发布后,财务顾问在平衡两种需求的时候就拥有了“尚方宝剑”,既然监管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市场主体必然会根据要求提高对财务顾问工作的认识,并积极遵守相关规定,从而减轻财务顾问工作压力。
李扬认为,《附表》提高了并购重组活动审核标准的透明度和公开度,有助于并购重组业务的规范化发展;同时,也向资本市场进一步明确证监会发挥市场力量的监管导向,有助于建立以市场主体约束为主导的市场化监管机制,提高并购重组活动的市场效率,促进中国资本市场并购重组业务的长效、健康发展。
刘晓丹建议,在《附表》发出的积极信号基础上,建议证监会在并购支付工具、交易定价等方面继续进行制度创新,提出更多市场化安排,以从根本上活跃并购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