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10-037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10年12月6日
(二)会议召开地点: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辉珍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4人,代表股份数109,845,1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1.33 %。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蒋辉珍先生、刘文胜先生、易茂中先生、肖怀中先生、何正春先生、王铁先生、郭平先生、谢科范先生、肖加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郭平先生、谢科范先生、肖加余先生为独立董事,郭平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9人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蒋辉珍 投票数:109,845,1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
(2)刘文胜 投票数: 109,845,1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3)易茂中 投票数:109,845,1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4)肖怀中 投票数:109,845,1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
(5)何正春 投票数:109,845,1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
(6)王 铁 投票数:109,845,1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独立董事候选人(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1)谢科范 投票数: 109,845,1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
(2)郭 平 投票数: 109,845,1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
(3)肖加余 投票数: 109,845,1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
(二)、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选举王勇女士、杨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新当选的监事王勇女士、杨静女士将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左劲旅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王 勇 投票数: 109,845,1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
(2)杨 静 投票数: 109,845,1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
本次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其中,109,845,123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0 %,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其中,109,845,123股赞成,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 %;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 0 %,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邹华斌、蔡波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10-038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于2010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蒋辉珍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同本届董事会。相关简历见附件。
二、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易茂中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职务,任期三年。相关简历见附件。
三、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蒋辉珍先生;
战略委员会委员:谢科范先生、易茂中先生。
(二)、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名单如下: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郭平先生;
审计委员会委员:蒋辉珍先生、谢科范先生。
(三)、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名单如下: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谢科范先生;
提名委员会委员:蒋辉珍先生、肖加余先生。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委员名单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肖加余先生;
薪酬与委员会委员:蒋辉珍先生、郭平先生。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同本届董事会。
四、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易茂中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一职,任期三年。相关简历见附件。
五、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第四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请郭超贤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任期同本届董事会。相关简历见附件。
六、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红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及总工程师、石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及财务总监、郭超贤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姚萍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为三年。相关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程秋平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同本届董事会。相关简历见附件。
八、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议案;
本细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管理办法》议案,
独立董事已对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相关意见和该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12月6日
附件:简历
蒋辉珍,中国籍,男,61岁,中南矿冶学院特冶系毕业,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中共党员。蒋辉珍先生长期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在高性能磁性材料、碳化硼材料、高性能飞机刹车材料等方面的研究和技术开发中做出过突出贡献,并对企业管理和产业发展具有丰富的经验,本公司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现任粉末冶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除上述者外,蒋辉珍先生:
(一)持有公司股票100万股;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在控股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三)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惩戒。
易茂中,中国籍,男,48岁,毕业于中南矿冶学院材料系,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共党员。易茂中先生主要从事C/C复合材料、材料摩擦学和材料表面工程方面的研究开发,获7项国家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其中,“高性能炭/炭航空制动材料的制备技术”获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是2005年博士后制度20周年国家首批表彰的全国优秀博士后,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先后被选为原机械工业部、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跨世纪学术带头人、湖南省学术带头人。本公司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总裁。
除上述者外,易茂中先生:
(一)持有公司股票61万股;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惩戒。
张红波,中国籍,男,46岁,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张红波先生1985年湖南大学炭素材料专业本科毕业,1988年湖南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硕士毕业,1998年湖南大学材料学专业博士毕业。1988年~1998年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从事教学和炭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研究开发工作,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9年至今,中南大学粉末冶金研究院、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高性能炭材料研究开发和管理工作,任研究员、总质量师、总工程师、副总经理。获4项国家和部省级科技成果奖,其中,“高性能炭/炭航空制动材料的制备技术”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排名第五);“高模量炭纤维连续长丝及其新型石墨化处理设备”获湖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第三),2004年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裁及总工程师。
除上述者外,张红波先生:
(一)持有公司股票61万股;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惩戒。
石伟,中国籍,男,47岁,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硕士,高级会计师。历任南方航空机械公司财务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副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河北华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起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除上述者外,石伟先生:
(一)持有公司股票61万股;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惩戒。
郭超贤,中国籍,男,44岁。毕业于中山大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中南大学讲师、湖南银洲公司证券部经理、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除上述者外,郭超贤先生:
(一)持有公司股票80万股;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惩戒。
姚萍屏,中国籍,男,41岁,硕士研究生,教授,硕士生导师。姚萍屏先生长期从事粉末冶金摩擦材料、半金属摩擦材料及炭/炭复合摩擦材料及高性能粉末冶金材料的研究、开发及生产管理工作。近五年来,先后主持完成了波音737-300/500 型、737-600/700/800/900型飞机刹车副研究项目(获得民航总局颁发的5项PMA证书并批量产);主持完成了某军飞机刹车副的攻关项目,获得设计定型;主持完成了国家“十五”攻关任务“高性能粉末冶金摩擦材料”,现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摩擦学分会理事、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摩擦、磨损、耐磨材料及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全国青年摩擦学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公司副总工程师、研究开发中心副主任、粉末冶金飞机刹车副研发工作负责人,公司副总裁。
除上述者外,姚萍屏先生:
(一)持有公司股票54.2万股;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惩戒。
程秋平,中国籍,男,48岁,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程秋平先生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并获得工学硕士学位;1986年至2001年就职于冶金部长沙矿冶研究院,主要从事工程研究;2002年就职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总裁助理。
除上述者外,程秋平先生:
(一)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编号:2010-039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知于2010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王勇女士主持,经认真讨论,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相关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0年12月6日
附:王勇女士简历
王 勇,中国籍,女,37岁,毕业于湖南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律师。先后在湖南省送变电建设公司、湖南英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长沙金凤滩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工作,现任浏阳市信用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一)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交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