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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7 股票简称:欧亚集团 编号:临2010—019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2月6日上午9:00时在本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曲慧霞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4人,代表股份48,798,9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及

      增加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票47,762,1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7.88%。

      反对票1,036,86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12%。

      弃权票0股。

      (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会议由吉林国隆律师事务所卢桂馨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国隆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