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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10-030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及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阐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2月6日在上海市莘庄工业区申富路6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雯先生主持。53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了会议,代表股份339,129,316股,占公司总股本1,436,736,158股的23.60%,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大会决议有效。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 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6.75亿元参与共同组建中航民用航空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创投”)以现金方式投资6.75亿元参与共同组建中航民用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占该公司15%股权,先期到位资金1.35亿元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缴付,其余资金按项目需要和该公司董事会的通知再予以缴付。

      中航民用航空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三号楼(上海紫竹科学园区内),主要生产国内干线、支线客机的航电电子系统。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占40%股权、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占15%股权、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占15%股权、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占15%股权、烟台蓝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占12%股权、上海闵航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占3%股权;该公司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创新型国家号召,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是中航工业“融入世界航空产业链”、“融入区域发展经济圈”战略的实施途径;该公司将紧紧围绕国家民机航电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推进实施民机航电产业化,充分发展中航工业在民机航空电子的专业优势和技术优势,发挥上海的综合优势,积极开展国际合资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推进民机航电产业集聚发展。

      同意338,239,736股,反对876,392股,弃权13,188股,同意股份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的99.74%。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