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重整收益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金化 公告编号:临2010-033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收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12月24日,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7)沧民破字第6-1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批准了公司破产管理人制定的《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公司重整期限为3年,自2007年12月25日至2010年12月24日。
2010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沧民破字第6-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具体内容详见12月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司临2010-032号公告)。
2007年公司破产时债务总额合计为54.43亿元,根据《重整计划》,公司需要偿还的债务为9.80亿元。经法院裁定,2007年公司确认重组收益19.87亿元;2008年度,公司将部分重整结束后不再偿还的债务合计约11.64亿元转入其他非流动负债科目核算,在重整计划完成后计入当期债务重组收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偿还9.45亿元(与前述9.80亿元的差额存放在破产管理人账户),公司重整执行期结束。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公司拟于2010年度确认重整收益约为10.28亿元,该事项尚未获得有关机构认可,具有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重整收益对公司的影响将在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具体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10度年财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