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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公司201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010-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多伦股份   编号:临2010-013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公司201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0年12月5日在福州分公司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1日分别以送达、通讯(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亲自出席),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公司董事长林建星先生召集、主持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五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独立董事。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林建星、陈代琛、林光贵、柯子仲、陈淑如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柯子仲、陈淑如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将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将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

      二、五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选举产生)。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陈国强、林贞贞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候选人将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三、五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聘用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用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为60万元人民币(不含差旅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五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对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增加自有资本5000万元,由该公司股东按原始出资比例对荆门汉通公司按溢价增资的方式追加投资,其中我司追加投资3500万元,其它股东追加投资1500万元。股东追加投资的5000万元中增加实收资本1000万元(我司700万元,其它股东300万元,原持股比例不变),资本溢价4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我司享有2800万元,其它股东享有1200万元)。

      五、五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六、五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金标准的议案》。

      七、五票同意,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2月23日上午九点半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集事项

      1、会议召开的时间:2010年12月23日(星期四)上午9:30。

      2、会议地点:上海市虹口区长春路158号上海虹叶酒店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4、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20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0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的议案》;

      4、审议《关于聘用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的书面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东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于12月21日至12月22日通过电话、传真进行参会预登记,并于参会时带上上述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登记;也可于参会前到现场进行登记,现场登记截至时间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股东登记情况时,过期不再登记。未持有上述登记资料的,公司将不予现场登记确认。

      (四)、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股东参会全部费用(食宿、交通等)由股东及股东代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甜爱路36号

      联系人: 何 佳

      联系电话:021-56715833 传真:021-56716233

      特此公告。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

      林建星,男,1962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历任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处长,豪盛(福建)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福建人才公寓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陈代琛,男,1966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福州大学电气系教师,福清环球房地产公司总经理,2002年起历任本公司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总经理。

      林光贵,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中专学历,会计师。曾任福建省中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会计处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柯子仲,男,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福日公司工程塑料厂厂长、书记,福建福日集团党委委员,福日配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福建闽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福州源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福州市塑胶协会副会长,福建省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

      陈淑如,女,1956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公司财审部科长、副经理,福建宏泰集团财务总监,现任福建省第二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国强,男,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泉州市粮食局股长,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泉州市区经济发展公司法人代表、经理,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召集人。

      林贞贞,女,198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现任香港劲嘉有限公司任总裁秘书。

      附件2: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附件3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陈淑如、柯子仲为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陈淑如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被提名人柯子仲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陈淑如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5日

      附件4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陈淑如、柯子仲,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多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陈淑如,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本人柯子仲,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陈淑如,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淑如 柯子仲

      2010年 12 月4日

      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多伦股份   编号:临2010-014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追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事项:控股子公司――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汉通”)增资5000万元(其中增加实收资本1000万元,资本溢价4000万元)。

      ●公司投资金额和比例:公司投资3500万元,投资比例70%。

      ● 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事项。

      一、对外投资概述

      荆门汉通系我司的控股子公司(我司持股70%),成立于2009年8月19日,注册资本9000万元,主营房地产开发。因该公司项目开发需要,经股东协商,同意对该公司追加投资。

      追加投资的方案为: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现有股东按原始出资比例(我司原出资比例70%,其它股东出资比例30%),采用溢价增资方式对该公司追加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我司追加投资3500万元,其它股东追加投资1500万元。股东追加投资的5000万元中增加实公司实收资本1000万元(其中我司700万元),资本溢价4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其中我司28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9000万元增至1亿元,实收资本为1亿元,原股东持股比例不变。我司出资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其它股东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追加投资计入资本公积的4000万元,我司享有2800万元,其它股东享有12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0年12月5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审议《关于对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经审议表决,一致同意公司对荆门汉通置业有限公司追加投资3500万元。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荆门汉通追加投资,有利于该公司的经营和项目的推进,对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无不良影响。

      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