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基本农田
保护面积稳定在15.6亿亩
保护面积稳定在15.6亿亩
2010-12-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吴琼 ○编辑 阮奇
⊙记者 吴琼 ○编辑 阮奇
昨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十一五”期间,我国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15.6亿亩以上,有效遏制耕地减少过快的势头,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据悉,未来各地还将继续执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等措施,以保证我国粮食安全。
为保证耕地面积,国家主管部门出台一系列措施。第一,200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建立了对地方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第二,“十一五”期间,通过严格执行补充耕地以项目形式实施、建设项目与补充耕地项目挂钩制度,实现了“占一补一”。2006-2009年,全国共补充耕地1600多万亩,多于同期建设占用的1250多万亩耕地,做到了占补有余,稳定了耕地面积。实现了耕地的“先补后占”和“边补边占”并存局面向全面实行“先补后占”的转变。
在保证耕地面积外,主管部门还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工程,以提高粮食产能。据悉,2008年以来,国土资源部与财政部联手相继在吉林、新疆、宁夏、黑龙江等国家粮食核心产区和后备产区以及汶川地震灾区实施土地整治重大工程。2010年,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分别与河北、内蒙古、吉林等省(区)签订协议,支持开展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10个重大工程及10个示范建设区,计划投资1000多亿元,用5年左右时间整治土地6000多万亩,补充耕地约1000万亩,提高粮食产能200多亿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