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集团
延长重组方案有效期一年
延长重组方案有效期一年
2010-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阮晓琴 ○编辑 裘海亮
⊙记者 阮晓琴 ○编辑 裘海亮
海通集团今天公告,将延长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010年1月13日,海通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资产重组的议案。在股东大会决议一年的有效期将至之时,海通集团提出延长有效期,显现推进重组之意。
按照该议案,公司拟将拥有的除600万股慈溪民生村镇银行股份以外的所有资产及负债,与亿晶光电100%股权中相应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完成后,亿晶光电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荀建华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亿晶光电的主营业务为单晶硅棒、单晶硅( 多晶硅)片、太阳能电池片及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生产及销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