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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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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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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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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0-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15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1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8人。董事何鹏因公未出席会议。刘少阳、李庆明、吴志强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葛行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与会董事对相关议案的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3票赞成、0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的议案》。该方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和第二大股东以现金方式认购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事项,为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葛行、吴锋、何鹏、张勇、谷加生、刘卫东回避了表决。

    公司于2009年12月24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决议有效期为该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将于2010年12月24日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延长后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8票赞成、0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时间、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等;

    2、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和保荐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4、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如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或者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或者具体要求,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8、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其他事宜。

    9、上述第 5 至 6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8票赞成、0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临2010-016。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16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24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17日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二会议室

    ●会议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现场会议会议时间:2010年12月24日下午14:00

    3、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会议地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二会议室

    5、会议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与网络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的证件: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手续及方法: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成都地区以外的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址:成都市新都区电子路172号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室。

    4、登记时间:2010年1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3967182

    传 真:028-83967187

    邮 编:610500

    联 系 人:晋晓丽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所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8日

    附件1: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0年12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如下:

    1、 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
    738353旭光投票

    2、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投票方式:

    ①逐一投票:在“申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②集中投票:在“申报价格”项下填报本次需要表决的所有议案,以99.00元代表所有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的议案1.00元1股2股3股
    2关于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2.00元1股2股3股

    注:99.00元代表本次大会所有议案。

    3、表决意见

    在“申报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17日A股收市后持有“旭光股份”A股的沪市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赞成票,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353买入99.001股

    2、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17日A股收市持有“旭光股份”A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的议案》投赞成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353买入1.001股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拟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只需将前款所述的申报数改为2股或3股,其它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公司/人对本次会议议案未明确表达意见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投票意见:

    序号议案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17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

    中国证监会发审委

    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0年12月8日对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进行了审核。根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待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