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21 证券简称:ST百花 编号:临2010-023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2月8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0年12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豫新煤业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阜康市兵团支行申请借款3000万元,借新还旧,借款期限1年。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鸿基焦化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向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申请借款2500万元、2000万元,借新还旧,借款期限1年。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鸿基焦化向六师国资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向农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利率水平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鸿基焦化向银行申请借款调整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向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申请将原12,000万元化肥项目借款期限由2年调整为6年。
五、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鸿基焦化向银行申请承兑汇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大黄山鸿基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向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承兑汇票2000万元,期限为半年。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