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特别报道
  • 3:特别报道
  • 4:要闻
  • 5:焦点
  • 6:产经新闻
  • 7:财经海外
  • 8:观点·专栏
  • 9:公 司
  • 10:公司纵深
  • 11:专版
  • 12:广告
  • A1:市场封面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观察
  • A6:信息披露
  • A7:信息披露
  • A8:信息披露
  • A9: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A10:资金·期货
  • A11:信息披露
  • A12: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光大银行和杭州银行为鹏华消费优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际商贸城五区和篁园市场
    招商进展情况提示公告
  •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股权拍卖结果的公告
  •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 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冻并重新质押的公告
  • 关于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接受壹佰万元以上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的
    提示性公告
  • 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与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合作开通基金网上交易
    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支付的提示性公告
  •  
    2010年12月9日   按日期查找
    B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3版:信息披露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光大银行和杭州银行为鹏华消费优选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际商贸城五区和篁园市场
    招商进展情况提示公告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股权拍卖结果的公告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冻并重新质押的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接受壹佰万元以上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的
    提示性公告
    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新增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与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合作开通基金网上交易
    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支付的提示性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0-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46号),于2010年11月1日起通过各销售机构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10年12月3日,本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2,248,046,842.53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592,367.46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2010年12月7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21,130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募集发售期募集的有效份额为2,248,046,842.53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592,367.46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2,248,639,209.99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从业人员认购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28,965.58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090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由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0年12月8日获中国证监会的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内开始办理。具体开始办理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