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临2010-050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0年11月分别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和定向增发H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11月25日发布的相关公告。经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董事长根据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及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出如下修改:
一、 原公司章程第二十条第六款为:
“公司现时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251,362,273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7,845,678,909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4.04%;H股股东持有4,405,683,364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35.96%。”
现增加一款作为第六款,对原第六款(顺延为第七款)作如下修订:
“前述定向增发H股完成后,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核准,公司于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483,592,400股,同时向公司股东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57,000,000股。
公司现时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891,954,673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8,329,271,309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4.61%;H股股东持有4,562,683,364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35.39%。”
二、 原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为: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251,362,273元。”
现作如下修订: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891,954,673元。”
公司章程的前述修改尚待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黄斌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