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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编号:临2010-070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12月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人,亲自出席董事11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关于新增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赞成票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表决权的100%。关联董事钟崇武、何忠华回避表决本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公司向萍乡市天子山铁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子山铁矿”)、新余市中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创矿业”)采购铁矿产品,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470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仟柒佰万元)。

      天子山铁矿,住所:湘东区白竺乡太阳升村,注册资本:陆仟陆佰伍拾万元整,经营范围:铁矿石开采(该项目有效期至2016年9月30日止)、销售,铁精粉、有色金属、瓷土的销售。(以上项目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创矿业,住所:新余市渝水区良山镇,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经营范围:铁矿露坑兼采(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矿产品加工(不含冶炼)、销售;金属材料、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建材、橡胶制品、五金销售(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

      天子山铁矿、中创矿业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方大集团”)控股子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分别持有天子山铁矿、中创矿业各52%的股权,同时,辽宁方大集团亦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公司68.48%的股份。

      公司与天子山铁矿、中创矿业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签订交易协议。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原则,执行市场价。本次交易期限自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

      公司与天子山铁矿、中创矿业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是交易各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属正常的市场行为。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坏公司股东利益,也未对公司独立运行带来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关联交易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金额,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