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范
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
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
2010-12-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朱剑平 ○编辑 阮奇
⊙记者 朱剑平 ○编辑 阮奇
为健全完善山东省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非上市股份公司健康发展,维护非上市股份公司、公司股东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日前,山东省相关部门出台了《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加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全省非上市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股权实施集中统一登记托管。该意见尤其鼓励定向募集股份公司、2006年1月1日前省政府批准设立的股份公司、进入上市程序的拟上市公司到股权登记托管机构办理股权登记托管。
山东省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地实现非上市公司集中股权托管,将有利于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培育上市资源。尤其是可以有效搭建培育挖掘上市后备资源和推进企业上市的平台,形成金融支持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股权登记托管平台能够为政府、金融机构、各类投资者集中提供优质上市后备资源信息,为企业提供改制、辅导、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接等一系列支持与服务,使一大批股份公司尽快达到上市条件,源源不断地为主板、创业板、场外市场和境外市场输送合格的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