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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10-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应广大投资者要求,根据《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10年12月13日起开放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南方广利”)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A类基金代码为202105;B类基金代码则根据不同销售机构而不同,中国工商银行B类基金代码为202105,直销和其他代销机构的B类基金代码为202106;C类基金代码为202107。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提交申购或者赎回申请。

    二、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A类/B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或后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A类基金份额
    购买金额(M)前端申购费率
    M<100万0.8%
    100万≤M<500万0.5%
    500万≤M<1000万0.3%
    M≥1000万每笔1000元

    B类基金份额
    持有期限(N)后端申购费率
    N<1年1.0%
    1年≤N<2年0.8%
    2年≤N<3年0.6%
    3年≤N<4年0.4%
    4年≤N<5年0.2%
    N≥5年0

    C类基金份额
    申购费率为零

    注:1年指365天。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2、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A类/B类基金份额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赎回费率
    N<1年0.1%
    1年≤N<2年0.05%
    N≥2年0

    注:1年指365天

    C类基金份额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赎回费率
    N<30天0.75%
    N≥30天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A类、B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对C类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东莞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青岛银行、临商银行、北京农商行、汉口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烟台银行、温州银行、江苏银行;

    华泰证券、银河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国泰君安、中信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申银万国、东莞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长城证券、湘财证券、中信金通、渤海证券、南京证券、国联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齐鲁证券、中信万通、山西证券、长江证券、华西证券、第一创业、中原证券、中银国际、东吴证券、平安证券、国海证券、中投证券、中航证券、瑞银证券、德邦证券、西南证券、财通证券、方正证券、国盛证券、华安证券、大同证券、华林证券、新时代证券、上海证券、民生证券、东方证券、宏源证券、安信证券、东海证券、西部证券、财富证券、恒泰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金元证券、中金公司、银泰证券、华鑫证券、世纪证券、华宝证券、华龙证券、日信证券、国金证券、江海证券、信达证券、华融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中山证券、财达证券、天相投顾(排名不分先后)。A类、B类、C类基金份额的具体开通情况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南方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南方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证监国会证监许可[2010]592号文批准,于2010年11月3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募集工作已于2010年12月3日顺利结束。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636,361,305.76元人民币,认购资金在本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181,898.22元人民币。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2月8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12,146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募集期募集资金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636,543,203.98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10年12月2日认购本基金,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000,400.00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认购费用为1,0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1,321,936.03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1.78%。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从基金认购费用中列支,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南方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金砖四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0年12月9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关于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开通基金定投和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自2010年12月13日起在部分销售机构开通南方广利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 “南方广利A”、“南方广利B”、“南方广利C”)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以及南方广利A、南方广利C与以本公司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以下简称“自主TA基金”)的转换业务,同时一并开通南方广利A和南方广利C之间的转换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定投业务

    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东莞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青岛银行、临商银行、北京农商行、汉口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烟台银行、温州银行、江苏银行、华泰证券、银河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国泰君安、海通证券、中信建投、申银万国、东莞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长城证券、湘财证券、中信金通、南京证券、国联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广州证券、齐鲁证券、山西证券、第一创业、中原证券、中银国际、东吴证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德邦证券、国盛证券、华安证券、华林证券、新时代证券、民生证券、安信证券、西部证券、恒泰证券、万联证券、银泰证券、华鑫证券、世纪证券、华宝证券、华龙证券、日信证券、江海证券、信达证券、华融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中山证券、财达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2、办理方式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目前各代销机构办理定投业务的最低申购金额详见附表。

    5、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者定投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3)投资者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6、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7、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者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8、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基金转换业务

    (一)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及基金品种情况

    1、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通南方广利A、南方广利C与南方稳健、南方宝元、南方现金A、南方现金B、南方多利A、南方多利C、南稳贰号、南方绩优、南方成份、南方隆元、南方盛元、南方价值、南方300、南方深成、南方策略、南方小康之间的转换;南方广利A与南方广利C之间的转换。

    2、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东莞银行、宁波银行、杭州银行、青岛银行、临商银行、北京农商行、汉口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烟台银行、温州银行、江苏银行、华泰证券、银河证券、兴业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国泰君安、中信证券、海通证券、中信建投、申银万国、东莞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长城证券、湘财证券、中信金通、渤海证券、南京证券、国联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齐鲁证券、中信万通、山西证券、长江证券、华西证券、第一创业、中原证券、中银国际、东吴证券、平安证券、国海证券、中航证券、瑞银证券、德邦证券、财通证券、方正证券、国盛证券、华安证券、大同证券、华林证券、新时代证券、上海证券、民生证券、东方证券、宏源证券、安信证券、东海证券、西部证券、财富证券、恒泰证券、万联证券、金元证券、中金公司、银泰证券、华鑫证券、世纪证券、华宝证券、华龙证券、日信证券、国金证券、江海证券、信达证券、华融证券、广发华福证券、中山证券、财达证券、天相投顾。开通南方广利A、南方广利C与代销机构代销的南方稳健、南方宝元、南方现金A、南方现金B、南方多利A、南方多利C、南稳贰号、南方绩优、南方成份、南方隆元、南方盛元、南方价值、南方300、南方深成、南方策略、南方小康之间的转换;南方广利A与南方广利C之间的转换。具体开通情况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基金转换适用条件

    1、投资者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

    2、自主TA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本公司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今后如开通,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50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

    (三)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3、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4、下面分别以南方广利A、南方广利C与南方价值、南方现金之间的转换为例进行说明(其中1年为365天)。

    南方广利A的转换说明:

     转换金额(M)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南方价值

    M<100万1.0%1年≤N<2年:0.05%;

      N≥2年:0;

    100万≤M<500万0.7%
    500万≤M<1000万0.3%
    M≥1000万0

    南方广利A

    M<100万01年≤N<2年:0.3%;

    N≥2年:0;

    100万≤M<500万0
    500万≤M<1000万0
    M≥1000万0

    南方现金

    M<100万01年≤N<2年:0.05%;

    N≥2年:0;

    100万≤M<500万0
    500万≤M<1000万0
    M≥1000万0

    南方广利A

    M<100万0.8%0
    100万≤M<500万0.5%
    500万≤M<1000万0.3%
    M≥1000万每笔1000元

    南方广利C的转换说明:

     转换金额(M)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南方价值

    M<100万1.8%N@<0天:0.75%;

      N≥30天:0;

    100万≤M<500万1.2%
    500万≤M<1000万0.6%
    M≥1000万0

    南方广利C

    M<100万01年≤N<2年:0.3%;

    N≥2年:0;

    100万≤M<500万0
    500万≤M<1000万0
    M≥1000万0

    南方现金

    M<100万0N<30天:0.75%;

      N≥30天:0;

    100万≤M<500万
    500万≤M<1000万
    M≥1000万
    南方现金 转 南方广利CM<100万00
    100万≤M<500万
    500万≤M<1000万
    M≥1000万

    (四)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1: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南方广利A基金10,000份,持有时间超过一年但不到两年,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为1.168元,转入基金南方价值基金份额净值为1.28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05%,申购补差费率为1.0%,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168=11,68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1,680.00×0.05%=5.84元

    补差费=(11,680.00-5.84)/(1+1.0%)×1.0%=115.59元

    转换费用=5.84+115.59=121.43元

    转入金额=11,680.00-121.43=11,558.57元

    转入份额=11,558.57/1.285=8,994.99份

    举例2: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南方广利C基金10,000份,持有时间超过30天,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为1.168元,转入基金南方价值基金份额净值为1.28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1.8%,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168=11,68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0元

    补差费=11,680.00/(1+1.8%)×1.8%=206.52元

    转换费用=206.52+0=206.52元

    转入金额=11,680.00-206.52=11,473.48元

    转入份额=11,473.48/1.285=8,928.77份

    (五)转换确认

    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六)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有关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3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予以公告。本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和重新开通转换业务,但应在实施前3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七)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咨询相关情况。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附表:各代销机构办理南方广利基金定投业务的最低申购金额汇总表

    销售机构名称定投起点金额(元 )销售机构名称定投起点金额(元 )
    中国建设银行200国联证券500
    中国农业银行300国盛证券200
    中国银行100国泰君安100
    邮储银行100国信证券500
    交通银行300海通证券100
    招商银行300恒泰证券300
    光大银行300华安证券100
    中国民生银行200华宝证券100
    中信银行100华林证券300
    浦发银行300华龙证券100
    华夏银行200华融证券100
    深圳发展银行100华泰证券100
    北京银行200华泰联合证券100
    上海银行200华鑫证券200
    平安银行100江海证券100
    宁波银行100民生证券300
    东莞银行200南京证券500
    杭州银行100平安证券300
    青岛银行200齐鲁证券500
    临商银行100日信证券100
    北京农商行200瑞银证券1000
    汉口银行100山西证券200
    上海农商银行100申银万国500
    张家港农商行100世纪证券200
    烟台银行100万联证券200
    温州银行100西部证券100
    江苏银行200湘财证券100
    安信证券300新时代证券100
    财达证券1000信达证券100
    长城证券200兴业证券100
    德邦证券300银河证券100
    第一创业200银泰证券100
    东北证券200招商证券100
    东莞证券100中山证券100
    东吴证券500中信建投100
    光大证券100中信金通200
    广发华福100中银国际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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