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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0-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3版)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塔楼31、32、33层整层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2763849

    传真:(0755)82763889

    联系人:古和鹏

    (三)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黎明、田卫红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陈熹

    经办会计师:薛竞、陈熹

    四、基金名称

    南方隆元产业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积极型股票基金,在准确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运行态势的基础上,集中精选具备国民经济三大产业主题的优势行业和上市公司进行投资,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追求较高的超额收益与长期资本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60%-95%,其中对具备国民经济三大产业主题的优势行业和上市公司的投资不低于股票投资比例的80%;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0-35%;权证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本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八、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采取“自上而下”积极进行资产配置、行业轮动配置和“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相结合的方法。

    (一)资产配置策略

    在资产配置上,基金管理人的研究部门根据对国际国内宏观、微观经济运行状态、证券市场走势和估值水平、政府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方面的研究,提出关于资产配置的研究报告和关于资产配置的参考性建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将根据研究部门的建议确定股票、债券、现金三大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二)行业配置和轮动策略

    1、三大产业主题

    在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中,发展先进制造业、提高现代服务业比重和加强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任务。因此,关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基础产业的投资主题即是本基金所指的三大“产业主题”。

    先进制造业: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物质基础,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国民经济高速增长的发动机及国家竞争力的主要体现。作为制造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先进制造业,将在中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迈向制造强国的进程中起关键性作用。本基金所指的先进制造业主要包括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上市公司。

    现代服务业: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是衡量经济、社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加快工业化、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扩大劳动就业、加快城镇化进程、改善人民生活都有着重大作用。本基金所指的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手段、代表服务业发展方向的上市公司。

    基础产业: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处于基础地位,是支撑社会经济运行的基础,它决定和反映着国民经济活动的发展方向与运行速度,是其他产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本基金所指的基础产业主要包括能源、交通、原材料等国民经济基础行业的上市公司。

    2、行业配置策略

    在上述三大产业的基础上,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行业配置,即基于行业竞争优势和市场结构等进行基本面分析,结合行业的历史表现、收益预期、行业经济政策面等,进行综合的相对吸引度评分,然后在市场基准比例的基础上进行行业的轮动配置,选择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在国民经济三大产业中占据行业优势地位,超额收益率或预测超额收益率水平较高的行业做重点投资。

    本基金采用的行业分类是以摩根斯坦利和标准普尔公司联合发布的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为基础,参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对原南方基金行业分类体系进行了调整,形成“南方基金行业投资价值评估体系”。该体系引入“行业评价配置打分表”:首先对各行业评价综合性的相对吸引度分数,然后以各行业在市场中所占比例为基础,依据吸引度分数进行配置比例的调整。

    吸引度分数的评分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研究基本面信息,例如:行业竞争优势、市场结构、行业的价格收益比、行业成长性、行业内大部分上市公司经营是否健康等;

    行业的历史表现,是否经过大幅概念炒作,分析员对收益的预期;

    宏观经济、政策面,例如:政府的行业收支及行业政策;

    可用回归分析法对历史资料进行分析,以判别各因素对预测超额收益率@的有效性,确定各因素的权重;

    对各行业进行综合的吸引度评分。由于各个因素的有效性会随时间变化,各行业的吸引度分数也须经常调整。

    最后,以各行业板块在市场中所占比例为基础,再依据吸引度分数进行配置比例的调整。

    本基金对优势行业配置、再配置的过程同时是对优势行业动态调整的过程。

    经济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宏观背景、不同的产业政策下,国民经济三大产业中各行业板块的发展态势有所不同,本基金将捕捉国民经济产业中各行业发展的不同态势,从而选取优势行业进行投资,并且随其变化适时调整,以更好把握优势行业。

    本基金将按照 “行业评价配置打分表”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行业进行评分,剔除评级下降的行业,同时积极投资于评级明显上升的行业。

    3、个股选择策略

    在资产配置、行业配置完成后,本基金管理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评估行业内的上市公司:

    公司的商业模式;

    产品市场前景分析,包括产品本身市场分析、主要竞争对手、上下游产品关联性及定价能力、替代产品分析等;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分析,包括管理者素质、市场营销能力、技术创新能力、专有技术、特许权、品牌、重要客户等;

    公司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能力,包括财务安全性指标,反映行业特性的主要财务指标、公司股权与债权融资能力与成本分析、公司再投资收益率分析等;

    公司潜在风险及应对措施。

    在深入分析公司基本面后,精选优质上市公司组成本基金股票池,进一步采用P/E,P/B,EV/EBITDA,PEG等估值指标,选取行业内估值水平相对较低的股票进行投资。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的债券品种包括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包括可转换债)等。本基金将在研判利率走势的基础上做出最佳的资产配置及风险控制。在选择债券品种时,本基金重点分析债券发行人的债信品质,包括发行机构以及保证机构的偿债能力、财务结构与安全性,并根据对不同期限品种的研究,构造收益率曲线,采用久期模型构造最佳债券期限组合,降低利率风险;对可转债的投资,结合对股票走势的判断,发现其套利机会。

    (四)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权证投资时,将通过对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研究,并结合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包括:杠杆策略、价值挖掘策略、获利保护策略、价差策略、双向权证策略、卖空保护性的认购权证策略、买入保护性的认沽权证策略等。

    本公司将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谨慎进行投资,追求较稳定的当期收益。

    九、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十、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85%×沪深300指数+15%×上证国债指数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在考虑了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构建流程以及市场上各个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和历史情况后,我们选定沪深300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沪深300指数成份股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主流投资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沪深300指数中的指数股的发布和调整均由交易所完成,具有较强的公正性与权威性。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则采用了市场上通用的上证国债指数。上证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上证国债指数是上证指数系列的第一只债券指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整体变动状况,具有较强的市场代表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11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5,525,847,218.9893.51
     其中:股票5,525,847,218.9893.51
    2固定收益投资131,196,000.002.22
     其中:债券131,196,000.002.22
     资产支持证券--
    3金融衍生品投资--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45,667,967.184.16
    6其他资产6,492,027.340.11
    7合计5,909,203,213.50100.00

    (二)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456,620,000.007.75
    B采掘业624,454,308.2410.60
    C制造业2,361,116,574.9440.07
    C0食品、饮料402,230.950.01
    C1纺织、服装、皮毛--
    C2木材、家具--
    C3造纸、印刷--
    C4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C5电子--
    C6金属、非金属--
    C7机械、设备、仪表2,360,714,343.9940.06
    C8医药、生物制品--
    C9其他制造业--
    D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86,671,027.403.17
    E建筑业897,291,681.3115.23
    F交通运输、仓储业413,306,707.457.01
    G信息技术业291,329,120.164.94
    H批发和零售贸易--
    I金融、保险业196,417,733.063.33
    J房地产业--
    K社会服务业98,640,066.421.67
    L传播与文化产业--
    M综合类--
     合计5,525,847,218.9893.77

    (三)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601766中国南车88,040,013502,708,474.238.53
    2600547山东黄金8,659,942483,830,959.548.21
    3601989中国重工53,021,103458,632,540.957.78
    4600598北大荒34,000,000456,620,000.007.75
    5601106中国一重82,341,418430,645,616.147.31
    6601299中国北车58,362,528309,321,398.405.25
    7600050中国联通57,348,252291,329,120.164.94
    8601390中国中铁65,772,315278,874,615.604.73
    9601006大秦铁路32,200,000270,802,000.004.60
    10601618中国中冶61,849,560249,253,726.804.23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131,196,000.002.23
    3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
    6可转债--
    7其他--
    8合计131,196,000.002.23

    (五)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80101708央行票据171,300,000131,196,000.002.23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八)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2,147,989.94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3,750,229.96
    5应收申购款593,807.44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
    8其他-
    9合计6,492,027.34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阶 段净值增长率(1)率标准差

    (2)

    基准收益

    率(3)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1)-(3)(2)-(4)
    2007.11.09-2007.12.315.40%1.65%5.21%1.68%0.19%-0.03%
    2008.1.1-2008.12.31-57.97%2.43%-58.82%2.59%0.85%-0.16%
    2009.1.1-2009.12.3159.59%1.43%79.16%1.75%-19.57%-0.32%
    2010.1.1-2010.9.30-7.36%1.03%-14.75%1.29%7.39%-0.26%
    自基金转型起至今-34.51%1.79% -33.82%2.00%-0.69%-0.21%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5)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2、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除非基金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本基金提供两种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前端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的申购费用称为后端申购费用。基金投资者可以选择支付前端申购费用或后端申购费用。

    本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后端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8%,且随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前端收费:

    购买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1.5%
    100万≤M<500万0.9%
    500万≤M<1000万0.3%
    M≥1000万每笔1000元

    后端收费(其中1年为365天):

    持有期限(N)申购费率
    N<1年1.8%
    1年≤N<2年1.5%
    2年≤N<3年1.2%
    3年≤N<4年0.8%
    4年≤N<5年0.4%
    N≥5年0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

    赎回费率不高于0.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其中1年为365天)。具体如下表所示: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赎回费率
    N<1年0.5%
    1年≤N<2年0.3%
    N≥2年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25%。

    3、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转换费

    基金管理人已开通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机构和部分代销机构的基金转换业务,业务规则和转换费用的相关规定详见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关于南方隆元产业主题基金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其他有关基金转换公告。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的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概况和主要人员情况。

    2、在“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主要人员情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及“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更新。

    3、在“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代销银行、代销券商和其他代销机构名单进行了更新。

    4、在“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5、在“基金的业绩”这一章节,补充说明最近一期的投资业绩。

    6、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7、对“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进行了更新。

    8、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