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1 证券简称:株冶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0-028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0年12月13日上午9: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明峰酒店。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傅少武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6日,公司总股本527,457,914股。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294,882,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06%。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部分成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确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15名,其中董事10名,独立董事5名。选举王辉、吴孟秋、陈华强、陈志新、陈晓红(女)、陈辉、赵翠青(女)、唐明成、黄忠民、曹修运、傅少武、蒋建湘、曾炳林、谢青十四位人士为董事,其中陈晓红、赵翠青、蒋建湘、谢青为独立董事,待聘独立董事1人(由以后董事会按相关程序推选)。本届董事会任期3年,至2013年股东大会选出第五届董事会成员止。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王辉先生:294,882,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吴孟秋先生:294,882,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陈华强先生:294,882,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陈志新先生:294,882,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陈辉先生:294,882,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唐明成先生:294,882,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黄忠民先生:294,882,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曹修运先生:294,882,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傅少武先生:294,882,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曾炳林先生:294,882,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陈晓红女士:294,882,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赵翠青女士:294,882,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蒋建湘先生:294,882,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谢青先生:294,882,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2.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确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7名,选举邓灿烂、吴九林、王曙、杨宇(女)四位人士为公司监事,另外3名由职工代表担任,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分别是李跃华、夏永生、吴星燎。本届监事会任期3年,至2013年股东大会选出第五届监事会成员止。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邓灿烂先生:294,882,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王曙先生:294,882,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吴九林先生:294,882,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杨宇女士:294,882,142 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于2010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公告。
2、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株冶集团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