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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暨二0一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010-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55 股票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0-28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暨二0一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0一0年度第九次会议于二0一0年十一月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二0一0年十二月十日召开,会议由何福龙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贸易业务快速发展,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为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营运资金,同意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8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授信文件。(本议案全票通过,内容详见附件二)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可以自有资产抵押等方式进行融资、授信额度申请或为诉讼财产保全进行保证等,并在人民币71亿元、美元7亿元总额度内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信用或资产抵押等方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履约担保、以自有资产抵押为控股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各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本议案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30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三、关于聘任李云山、高少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为顺应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根据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李云山先生、高少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本议案全票通过,李云山先生、高少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三)

    四、关于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为保证国贸期货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意公司向国贸期货单方增资人民币10,000万元,以满足该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增资完成后,我司直接持有国贸期货97.50%股权,我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纺织品有限公司持有国贸期货2.50%股权。(本议案全票通过)

    五、关于授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新增土地储备的议案

    鉴于地产为公司三大主业之一,历年为公司贡献了较高的利润,其持续发展必须以一定量的土地储备为基础,同意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后净资产50%且不超过公司总资产30%的额度内进行单项新增土地储备,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该额度内办理新增土地的具体事宜。(本议案全票通过)

    六、关于继续运用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意在以后年度继续运用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和私募债务融资等,发行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本议案全票通过)

    七、关于对公司总裁授权修改的议案

    鉴于公司目前资本实力有较大提升,业务发展较快,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意将董事会对总裁投资及资产处置的授权修改为:“单笔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投资及资产处置或公司控股比例在50%以上、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内的投资及资产处置”。(本议案全票通过)

    八、关于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公司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闽光”)的第二大股东,鉴于公司副总裁高少镛先生担任三钢闽光的董事,因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钢国贸”)与三钢闽光之间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为合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三钢国贸分别与三钢闽光签订《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协议书》。该协议需经双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本议案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29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九、公司201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经与我司协商,自2011年起由我司为其提供港口物流、期货经纪方面的专业服务,并按市场定价原则支付相关费用。此外,公司因房地产业务开发建设的需要向国贸控股下属控股子公司采购部分建材与装饰材料。因此,同意2011年公司与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港口物流、期货经纪、原材料采购等方面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300万元。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何福龙先生、许晓曦先生、王燕惠女士和周任千先生进行回避,其他董事均对本议案表示赞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29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十、公司2011—2013年战略规划(本议案全票通过)

    十一、关于提请召开二0一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议案全票通过)

    兹定于2010年12月29日上午9:30在公司12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二0一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以上议案中,第一、二、八项议案尚需经公司二0一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公司二0一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29日9:30

    2、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21日

    3、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滨南路国贸大厦12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出席对象

    (1)2010年12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0年12月23日——24日8:30-12:00和14:00-17:3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厦门湖滨南路国贸大厦12层证券事务部

    电话:0592-5898677、5898870

    传真:0592-5160280

    邮编:361004

    联系人:石慧、邓小达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二月十日

    备查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0一0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

    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书;

    4、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协议书(厦门国贸与三钢闽光)

    5、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协议书(三钢国贸与三钢闽光)

    附件一: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二:

    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贸易业务快速发展,充分利用财务杠杆效应为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营运资金,同意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8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银行选择、申请额度及期限等具体事宜由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以及与银行协商结果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前述额度内分别代表其所在公司签署相关授信文件。

    单位:亿元

    授信主体2011年授信计划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231.50
    上海启润实业有限公司13.00
    广州启润实业有限公司7.10
    天津启润投资有限公司8.00
    成都启润投资有限公司2.20
    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40.11
    厦门国贸金海湾投资有限公司4.50
    厦门国贸东部开发有限公司1.80
    芜湖国贸地产有限公司3.00
    南昌国贸地产有限公司3.00
    合肥天同地产有限公司3.00
    厦门国贸地产有限公司6.50
    厦门国贸码头有限公司1.80
    厦门国贸泰达物流有限公司0.50
    厦门国贸泰达保税物流有限公司1.20
    厦门国贸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0
    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0.50
    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0.30
    厦门国贸东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0.60
    厦门启润英菲尼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
    福建华夏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2.20
    泉州国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0.30
    宁德国贸中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0.30
    龙岩国贸龙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0.40
    厦门国贸启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0.50
    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28.25
    厦门国贸化纤有限公司1.00
    厦门宝达纺织有限公司0.40
    厦门启润实业有限公司2.05
    厦门同歆贸易有限公司5.00
    广州启润纸业有限公司1.35
    福建金海峡担保有限公司16.00
    合计约389

    附件三:

    李云山、高少镛先生简历:

    李云山,男,中共党员,1959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10月至今在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总裁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监察室主任、总裁助理、纪委副书记等职。现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纪委副书记、总裁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

    高少镛,男,中共党员,1972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职称。1993年7月至今在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金属部经理、贸易事业本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等职。现任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贸易事业本部总经理,上海启润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启润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启润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成都启润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0-29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此发表异议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A、公司与关联方(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标的为提供服务或劳务及采购原材料等;

    B、公司与关联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交易标的为销售原燃料、工程物资及采购商品等;交易金额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

    ?关联人回避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宜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旨在充分利用交易双方的生产资源,属于市场化行为,双方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结算,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A、公司与关联方(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经与我司协商,自2011年起由我司为其提供港口物流、期货经纪方面的专业服务,并按市场定价原则支付相关费用。此外,公司因房地产业务开发建设的需要向国贸控股下属控股子公司采购部分建材与装饰材料。因此,预计2011年公司将与控股股东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港口物流、期货经纪、原材料采购等方面发生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关联人预计总金额
    提供服务或劳务港口物流服务:

    仓储、报关、货运等

    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

    及其关联公司

    800
    期货经纪服务:

    交割及手续费

    17,000
    采购房地产建筑装饰材料采购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

    及其关联公司

    2,500
    合计  20,300

    鉴于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上述交易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4名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参加表决的5 名董事全部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B、公司与关联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闽光”)的第二大股东,鉴于公司副总裁高少镛先生担任三钢闽光的董事,因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钢国贸”)与三钢闽光之间的业务构成关联交易。为合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三钢国贸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协议书》。该协议签订后需经双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董事会在审议本项关联交易时,参加表决的9名董事全部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A、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控股”)

    法定代表人:何福龙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1、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思明区湖滨南路388号国贸大厦38层A、B、C、D单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根据历史数据估算,预计2011年公司与国贸控股及其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物流、期货经纪等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人民币20,300万元,可能的关联交易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中厦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厦门非金属矿进出口有限公司、厦门国贸实业有限公司等。

    国贸控股及下属企业与本公司的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所规定的情形。

    国贸控股及下属企业最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与其不存在履约风险。

    B、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钢闽光)

    法定代表人:卫才清

    注册资本:534,700,000元

    主营业务:焦碳、生铁、钢坯、钢材的生产、加工、销售;工业生产资料的销售;收购废钢;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钢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凡涉及国家专项专营规定的从其规定)。

    住所: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参股公司

    三钢闽光与本公司的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所规定的情形。

    三钢闽光最近三年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与其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并与非关联方交易价格一致。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各项关联交易均根据市场公允的原则,一方面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另一方面,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此外,由于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和销售额的比例均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独立性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2011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在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二0一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之前,已将该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两项关联交易是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协议内容合法,交易定价原则为按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合理的原则,没有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提交二0一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A、公司与国贸控股日常关联交易是分多次进行,每次具体交易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在每次交易前签署协议,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B、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拟在双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分别与三钢闽光签订《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协议书》。该协议书有效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经双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0一0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

    2、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书。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0-30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上海启润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启润实业有限公司、天津启润投资有限公司、成都启润投资有限公司、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等

    ●本次计划担保额度:2011年全年不超过人民币71亿元、美元7亿元

    ●截止2010年11月末,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133,233万元、美元17,504万美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二0一0年十二月十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0一0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张,为满足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可以自有资产抵押等方式进行融资、授信额度申请或为诉讼财产保全进行保证等,并在人民币71亿元、美元7亿元总额度内由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信用或资产抵押等方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含贷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担保、履约担保、以自有资产抵押为控股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各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预计对子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担保计划
    人民币美元
    1、上海启润实业有限公司13.00 
    2、广州启润实业有限公司7.10 
    3、天津启润投资有限公司8.00 
    4、成都启润投资有限公司2.20 
    5、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7.00
    6、南昌国贸地产有限公司3.00 
    7、合肥天同地产有限公司3.00 
    8、芜湖国贸地产有限公司3.00 
    9、厦门国贸地产有限公司7.00 
    10、厦门国贸泰达物流有限公司0.50 
    11、厦门国贸泰达保税物流有限公司1.20 
    12、宁德国贸中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0.30 
    13、厦门国贸汽车股份有限公司1.00 
    14、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0.50 
    15、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0.30 
    16、厦门国贸东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0.60 
    17、龙岩国贸龙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0.40 
    18、厦门启润英菲尼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 
    19、福建华夏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2.20 
    20、泉州国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0.30 
    21、厦门国贸启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0.50 
    22、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6.75 
    23、厦门国贸化纤有限公司1.00 
    24、厦门宝达纺织有限公司0.40 
    25、厦门启润实业有限公司2.05 
    26、厦门同歆贸易有限公司4.00 
    27、广州启润纸业有限公司1.70 
    合计71.007.0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至2010年6月底,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上海启润实业有限公司贸易139,122.6525,665.04195,970.933,972.39
    2、广州启润实业有限公司贸易41,399.8712,895.5086,788.792,648.18
    3、天津启润投资有限公司贸易21,888.3810,971.6728,924.30888.44
    4、成都启润投资有限公司贸易3,081.12902.28210.03-97.72
    5、宝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贸易95,595.2131,760.8988,413.002,223.03
    6、南昌国贸地产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44,834.919,976.70--23.30
    7、合肥天同地产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56,540.5410,971.23--732.05
    8、芜湖国贸地产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25,863.969,911.53--88.47
    9、厦门国贸地产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265,257.1446,926.01266.0461.14
    10、厦门国贸泰达物流有限公司物流14,571.2910,158.334,459.10258.48
    11、厦门国贸泰达保税物流有限公司物流10,103.835,327.732,009.67248.59
    12、宁德国贸中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贸易987.69972.4--27.60
    13、厦门国贸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贸易15,979.611,229.80677.84151.32
    14、厦门中升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贸易11,930.756,115.1919,650.88571.70
    15、厦门大邦通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贸易18,648.564,764.4132,313.021,465.13
    16、厦门国贸东本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贸易6,622.402,111.548,518.57156.30
    17、龙岩国贸龙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贸易6,331.071,299.368,163.8348.49
    18、厦门启润英菲尼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贸易8,190.931,379.048,677.08156.92
    19、福建华夏汽车城发展有限公司贸易16,201.279,058.0420,123.55336.08
    20、泉州国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贸易810.82705.631,793.998.04
    21、厦门国贸启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贸易----
    22、福建三钢国贸有限公司贸易67,831.5217,487.81104,443.651,182.91
    23、厦门国贸化纤有限公司贸易12,818.263,867.5191,748.085,418.25
    24、厦门宝达纺织有限公司贸易12,451.606,211.0514,549.273,882.03
    25、厦门启润实业有限公司贸易18,535.429,414.6933,993.082,322.83
    26、厦门同歆贸易有限公司贸易3,926.353,880.46111,904.212,564.17
    27、广州启润纸业有限公司贸易2,345.14482.92477.39-17.08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确保各控股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而进行的,目前各担保对象经营正常,整体担保风险不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总金额不超过71亿元人民币及7亿美元的额度内,根据各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前,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3,233万元、美元17,504万美元,没有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755     证券简称:厦门国贸 编号:2010-31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12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的第244次会议审核,公司投资参股的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胶集团”)首发申请获得通过。公司目前持有海胶集团6000万股,为该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