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0版)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单位:元
项 目 | 2010年1-6月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 | -14,605.59 | -22,132.00 | -60,221.5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4,368.00 | 428,735.00 | 36,000.00 | 31,500.00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625,567.85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6,768,858.70 | -1,994,666.9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0,771.58 | 4,565,097.26 | 4,087,005.00 | 189,283.11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5,730.22 | -7,390.88 | 88,046.08 | 83,583.26 |
小计 | 369,326.64 | -1,171,455.06 | 2,194,252.17 | 244,144.78 |
减:所得税影响数 | 45,316.77 | 620,339.22 | 478,656.88 |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324,009.87 | -1,791,794.28 | 1,715,595.29 | 244,144.78 |
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1-6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占同期公司净利润的0.51%、2.23%、-1.87%和0.8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净利润分别为4,719.67万元、7,524.88万元、9,758.83万元和3,814.48万元。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10.6.30 | 2009.12.31 | 2008.12.31 | 2007.12.31 |
流动比率(倍) | 0.98 | 0.94 | 1.79 | 1.20 |
速动比率(倍) | 0.81 | 0.69 | 1.33 | 1.02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57.30% | 48.26% | 52.16% | 58.36%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的比例 | 0.03% | 0.05% | - |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10年1-6月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1.84 | 4.57 | 6.32 | 4.76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1.98 | 3.54 | 5.91 | 7.45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5,620.89 | 12,261.86 | 8,494.33 | 5,481.43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10.24 | 15.42 | 15.88 | 11.40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 0.73 | 0.96 | -0.39 | 0.57 |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 0.52 | 0.03 | -0.22 | 0.55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2.02 | 1.77 | 2.06 | 0.96 |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项 目 | 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 | ||
全面摊薄 | 加权平均 | 基 本 | 稀 释 | |
2010年1-6月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59% | 13.44% | 0.25 | 0.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49% | 13.34% | 0.25 | 0.25 |
2009年度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5.88% | 29.99% | 0.67 | 0.6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 36.54% | 35.62% | 0.68 | 0.68 |
2008年度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80% | 38.85% | 0.53 | 0.5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 25.23% | 42.17% | 0.52 | 0.52 |
2007年度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4.14% | 47.83% | 0.39 | 0.3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 33.96% | 47.58% | 0.39 | 0.39 |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10年6月30日,公司拥有总资产80,982.31万元,流动资产是公司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自成立以来,公司的产品需求一直呈较大幅度的增长,为保证客户的需求,公司把有限的资金尽可能投入到了日常经营周转中,形成了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的资产结构。2007年末、2008年末、2009年末和2009年6月末,公司流动资产在资产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69.86%、73.03%、49.35%和58.50%,公司的资产均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整体资产质量优良,资产结构良好。
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与公司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的资产结构相适应,公司流动负债在负债总额中的比重较高。2007年末、2008年末、2009年末和2010年6月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100.00%、89.41%、98.77%和100.00%,其中流动负债的主要科目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9.10%、99.36%、98.74%和93.43%。
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合理,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较高,经营性现金流量总体状况较好,银行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无法偿还债务的风险较小。
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等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均保持在合理水平,资产周转效率较高,资产运营能力良好,符合行业特征和公司实际情况。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得到迅速提升。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6月末,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5,221.09万元、50,454.86万元、46,244.92万元和23,095.21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89.05%、76.22%、99.44%和99.56%,2007-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43.10%。
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1-6月,公司净利润分别为4,744.08万元、7,696.44万元、9,579.65万元和3,850.88万元,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产生的毛利。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5,764.83万元、9,294.71万元、13,255.43万元和6,661.80万元,2007-2009年复合增长为51.64%。同时,公司较好地控制了期间费用的发生,报告期各期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9%、4.52%、7.83%和9.28%。报告期内公司无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且非经常性损益净额较小,对公司净利润影响不大。
报告期内,受益于行业快速发展和公司市场开拓提高双重因素影响,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主营业务收入快速增长,盈利能力不断增强,进一步巩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3、现金流量分析
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203.07万元、-5,660.19万元、14,835.45万元和11,213.69万元,其中,各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24,721.81万元、48,132.19万元、47,894.31万元和21,032.21万元,与同期公司的业务规模和营业收入变动趋势基本匹配。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系公司原材料采购和销售回款造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与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快速扩大的发展态势相适应,主要为公司收购、设立子公司及子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入的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1)2009年公司增资扩股收到现金6,500万元;(2)2008年连云港天顺收到乐顺控股投资8,231.954万元;(3)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向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和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五)股利分配政策
1、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1)股改前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①依法缴纳所得税;②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③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奖励及福利基金,比例由董事会确定;④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剩余股东红利的分配。
(2)股改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①依法缴纳所得税;②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③提取法定公积金10%;④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议决定;⑤依法提取企业需承担的各种职工福利基金;⑥支付股东红利。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红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于发放红利前应该书面通知各方股东。
2、最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2007年度、2008年度无股利分配情况;2009年,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公司将2009年1月1日前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中的1.08亿元向股东分配。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公司于2010年1月15日召开了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4、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在维持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变的基础上,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六)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1、连云港天顺
连云港天顺成立于2008年5月28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8,231.954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风力发电成套设备(限1.5兆瓦及以上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锅炉配套设备、起重设备(新型港口机械)及零部件的设计、加工制造,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服务,从事自产产品、相关产品的进出口业务。截至2010年6月末,连云港天顺总资产139,315,413.86元,净资产74,019,330.11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663,879.29元,净利润-6,371,691.02元;201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51,656,567.52元,净利润66,148.04元。
2、沈阳天顺
沈阳天顺成立于2008年1月28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7,000万元,公司持有其70%股权,主营业务为新能源风力发电成套设备及零部件、船舶设备及零部件、锅炉配套设备及零部件设计、加工制造,销售、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截至2010年6月末,沈阳天顺总资产101,335,885.32元,净资产60,267,925.10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42,840.92元,净利润-6,886,591.63元;201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9,705,247.74元,净利润-1,990,506.40元。
3、包头天顺
包头天顺成立于2009年8月19日,注册资本1亿元,实收资本为2,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新能源风力发电成套设备(1.5兆瓦以上风力发电设备)及零部件、锅炉配套设备、起重设备及零部件的设计、加工、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截至2010年6月末,包头天顺总资产33,735,062.42元,净资产19,415,082.02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331,860.43元;201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53,057.55元。
4、天顺风电设备
天顺风电设备成立于2006年11月27日,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2,155.995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力发电成套设备(风电塔筒、运输托架)及零部件的设计、组装、制造加工,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公司于2009年10月10日完成对天顺风电设备100%股权的收购。截至2010年6月末,天顺风电设备总资产22,276,100.98元,净资产21,130,123.56元;2009年10-12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90,116.46元;201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258,475.55元。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将主要投向以下3个项目,简要情况如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金额(万元) |
1 | 3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塔架建设项目 | 67,567.70 |
2 | 2.5兆瓦及以上风电塔架技改项目 | 7,725.00 |
3 | 研发中心项目 | 5,000.00 |
合 计 | 80,292.70 |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都属于对公司现有风塔产品的扩充与提升。
通过3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塔架建设项目、2.5兆瓦及以上风电塔架技改项目的实施,公司将形成或增强3兆瓦及以上海上风塔、2.5兆瓦及以上风塔等高端风塔产品研发和生产能力,结合公司在风塔行业的技术和客户资源优势,充分分享未来海上风电市场发展、满足海上风电市场的需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风电市场,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研发中心项目主要为对3兆瓦海上风塔、5兆瓦海上风塔、2.5兆瓦风塔、3兆瓦风塔等新型产品进行研发试制,形成相关产品的技术、工艺体系,为公司通过相关认证提供基础,为批量生产上述产品提供技术支撑。
第四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风塔及风塔零部件生产与销售,从当前实际开发情况和经济性来看,风电较其他能源形式有较大的优势,未来发展前景相对可观。但近年来风电设备行业出现了过热的投资倾向和重复建设的趋势,虽然在国际市场上,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已得到国际风电巨头的认可,且凭借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能在全球市场保持快速的增长趋势;在国内市场上,公司作为专业化的风塔生产商,生产技术、产品质量均位居行业前列。但随着风电市场行业的进一步发展,仍可能有更多的企业进入风电设备领域;而公司在逐步开发国内市场同时,又将面临众多国内风电设备制造企业的竞争。若公司不能迅速提高经营规模,扩大市场份额,则存在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的风险
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1-6月,钢材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49.46%,68.91%,65.48%,56.06%,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采用集中采购方式增强对钢材供货商的议价能力,以及与销售客户协商定价等方式及时调整产品价格,转移成本上涨带来的压力,因此,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较为稳定,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1-6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5.67%、24.17%、28.82%、28.97%。
未来,如果钢材价格大幅上升,虽然公司仍可通过上述方式转移成本上涨带来的压力,但由于钢材成本在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占比较大,主要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升仍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二)汇率变化引致的经营业绩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目前以出口为主,价款主要以美元和欧元结算。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业务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8.70%、76.92%、94.34%和46.01%,公司经营业绩受汇率波动影响较大。汇率波动及未来人民币可能发生的升值预期,将对公司的出口业务和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三)金融危机的影响
2008年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正在逐步恢复,从长期看金融危机不能改变风电行业的整体向好发展趋势,但在短期内会导致风场直接投资的增速放缓,进而影响风电设备行业的发展。若全球经济复苏慢于预期或陷入持续低迷,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四)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和高新技术企业15%税收优惠。“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适用期间为2007年度至2011年度;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时间是2008年12月,有效期为3年,2011年底截止。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公司选择适用“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即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分别为0%、0%、12.5%;2010年度、2011年度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2.5%。2012年“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完毕。
2012年公司需进行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通过复审后将适用15%企业所得税税率。若不能通过复审则适用25%企业所得税税率。
“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以及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都将对公司的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五)出口退税率变化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品所属行业的出口退税率分别为:
年度 | 2010年1-6月 | 2009年度 | 2008年12月 | 2008.1-2008.11 | 2007年度 |
出口退税率 | 17% | 17% | 14% | 13% | 13% |
报告期内出口退税率逐年增加,反映了国家对该行业出口的适当政策扶持。未来国家若对该行业的出口退税政策作出重大调整或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六)产能扩大引起的市场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为3兆瓦及以上海上风电塔架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海上风塔项目”)、2.5兆瓦及以上风电塔架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技改项目”)以及研发中心项目。海上风塔项目是对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技术提升和产品延伸,将满足未来风力发电向海上风电方向发展所产生的相关需求;技改项目完成后,公司将在现有产能基础上新增年产50套2.5兆瓦及以上大功率风塔,满足风力发电向风机大型化方向发展所产生的相关需求;研发中心项目则可为海上风塔项目和技改项目提供技术保障。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虽然已经公司的充分论证,并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的要求,但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产能将大幅提升,若未来公司市场开拓不足或风电行业市场增幅有限,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的产能可能不能完全被市场消化,对公司未来发展带来较大的不利影响。
(七)产能扩大引起的管理风险
公司管理层在风塔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管理经验和销售经验,并且公司的治理结构也逐步完善,形成了有效健全的内部约束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
若本次发行成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产能将会得到进一步扩大和提高。公司管理层需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公司日益扩大的资产规模和产能,这将对公司管理层的管理能力提出考验。
(八)流动性风险
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具体如下:
财务指标 | 2010.6.30 | 2009.12.31 | 2008.12.31 | 2007.12.31 |
流动比率(倍) | 0.98 | 0.94 | 1.79 | 1.20 |
速动比率(倍) | 0.81 | 0.69 | 1.33 | 1.02 |
主要原因是公司生产使用的主要原材料钢板在采购过程需要较多的流动资金;另一方面公司风塔销售的回款期一般在二至三个月,回笼资金具有一定滞后性,造成短期内资金周转压力较大。因此公司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九)应收账款数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数额及占比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10.6.30 | 2009.12.31 | 2008.12.31 | 2007.12.31 |
应收账款数额 | 143,908,500.20 | 94,758,749.69 | 97,433,300.47 | 54,297,326.97 |
占流动资产总额比例 | 30.38% | 31.18% | 24.34% | 23.29% |
占销售收入比例 | 62.31% | 20.49% | 19.31% | 21.53% |
报告期内,除2010年上半年度应收账款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62.31%外,其他报告期间公司应收账款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约为20%,因而是公司的重要资产,虽然公司的应收账款应收对象主要是Vestas和GE,客户信用度较好,历史上未发生欠款现象,并且公司已遵循谨慎性原则计提了较为充分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但由于应收账款数额较大,一旦发生坏账损失不能收回,对公司的资产质量及财务状况将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十)存货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公司存货金额及占比情形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10.6.30 | 2009.12.31 | 2008.12.31 | 2007.12.31 |
存货金额 | 82,026,492.77 | 82,615,939.82 | 102,103,519.22 | 35,088,783.06 |
占资产总额比例 | 10.13% | 13.42% | 18.62% | 10.51% |
存货金额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生产风塔及风塔零部件需要较多的原材料钢材,生产周期较长,若销售客户发生合同违约等情形,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一)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产能需逐步释放,短期内可能难以产生效益或收效甚微;同时募集资金的投入将产生固定资产折旧和各项直接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利润。而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因此,公司可能存在发行年度内或短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十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严俊旭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严俊旭通过控股股东间接持有公司50.19%的股权,存在通过行使表决权控制公司人事和经营决策使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受到影响的可能性。
二、其他事项
(一)销售合同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在执行的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 客户名称 | 合同名称 | 签订日期 | 产品 | 合同金额 |
1 | 福煤(莆田)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福煤莆田后海风电场塔筒采购合同(FMFD-HHSB002) | 2010年4月2日 | V80风塔 | 3,700.00 万元 |
2 | 华润电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 华润电力风能蓬莱大柳行项目风机塔架采购合同(CRPW-DLH-2010-012) | 2010年4月5日 | V90风塔 | 3,656.26 万元 |
3 | 华润电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 华润电力风能威海东兴项目风机塔架采购合同(CRPW-DLH-2010-014) | 2010年4月5日 | V90风塔 | 3,656.26 万元 |
4 | 大连长兴岛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中广核大连西中岛风电场工程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采购合同(WPC-20801-2010-011) | 2010年4月20日 | V90风塔 | 3,588.62 万元 |
5 | 维斯塔斯风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 Purchase Order NO.P29573-100504 | 2010年5月4日 | V90风塔 | 3,145.28 万元 |
6 | 中海油新能源二连浩特风电有限公司 | 风机塔筒及基础环采购合同 (CNEI-10-B7-17) | 2010年5月10日 | 风塔 | 3,944.41 万元 |
7 | 维斯塔斯风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 Purchase Order NO.P29573-100515 | 2010年5月15日 | V80风塔 | 1,128.68 万元 |
8 | 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 中广核辽宁北票长皋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采购合同 (WPC-20803-2010-002) | 2010年7月8日 | 风塔 | 4,037.00 万元 |
9 | 维斯塔斯风力技术(中国)有限公司 | Purchase Order NO. P30064-100730 | 2010年7月30日 | V90风塔 | 3,555.53 万元 |
10 | GE India Industrial Pvt Limited | PO#GEWE/2010/190 | 2010年8月2日 | 风塔 | 348 万美元 |
11 | GE India Industrial Pvt Limited | PO#GEWE/2010/213 | 2010年8月28日 | 风塔 | 116 万美元 |
12 | 华润电力(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 华润电力风能威海二期风电项目风机塔架采购合同(CRPW-WHEQ-2010-010) | 2010年9月2日 | 风塔 | 3,323.85 万元 |
13 | 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咯左公营子风电场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采购合同 | 2010年9月8日 | 风塔 | 5,327.27 万元 |
(二)采购合同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在执行的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合同名称 | 签订日期 | 产品 | 合同金额 (万元) |
1 | 平山重工(大连)有限公司 | PSMD-S100507-2 《销售合同》 | 2010年5月7日 | 法兰 | 561.98 |
2 | 昆山开发区星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TT10-23-HTCG-A-02 《采购合同》 | 2010年7月20日 | 钢板 | 1,960.83 |
3 | 昆山开发区星兴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TT10-11/21-HTCG-A-04《采购合同》 | 2010年7月24日 | 钢板 | 1,232.80 |
4 | 平山重工(大连)有限公司 | TT10-25-FDCG-A-01 《产品买卖合同》 | 2010年8月10日 | 法兰 | 368.41 |
5 | 内蒙古乾方钢铁资源有限公司 | TT10-29-FDCG-A-01 《采购合同》 | 2010年8月23日 | 钢板 | 1,156.16 |
6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C10090010 《产品购销合同》 | 2010年8月27日 | 钢板 | 749.89 |
7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C10090011 《产品购销合同》 | 2010年8月27日 | 钢板 | 617.13 |
8 | 山东伊莱特重工有限公司 | TT10-29-FDCG-A-03 《产品购销合同》 | 2010年9月3日 | 法兰 | 1,113.25 |
(三)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借款合同如下:
1、母公司的借款合同及其担保合同
(1)2009年10月9日,公司与工行太仓支行签订了编号为【11020240-2009年太仓字0547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向工行太仓支行借款2,000万元,年利率为5.31%,借款期限自2009年10月9日至2010年10月8日,借款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2)2009年11月11日,公司与工行太仓支行签订了编号为【11020240-2009年太仓字0608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向工行太仓支行借款1,972万元,年利率为5.31%,借款期限自2009年11月11日至2010年11月10日。以上借款原由公司根据其与工行太仓支行签订的编号分别为【11020240-2007年太仓(抵)字0225号】、【11020240-2008年太仓(抵)字0099号】、【11020240-2009年太仓(抵)字0112号】、【11020240-2009年太仓(抵)字0226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原【太国用[2005]第501000199号】、【太国用[2009]第50100344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太房权证城厢字第00063200号】《房地产权证》项下的第2幢、第10幢房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后,由于上述权利证书发生变更,公司已于2010年2月11日与工行太仓支行签订编号为【11020240-2010年太仓(抵)字0016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并已对原【太房权证城厢字第00063200号】《房地产权证》项下的房屋对应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了抵押变更登记。
(3)2010年3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太仓支行签订编号为【(2010)银信字第Tc600010号】的《综合授信合同》,公司可向中信银行太仓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期限自2010年3月26日至2011年3月23日。以上综合授信由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与中信银行太仓支行签订的编号为【(2010)苏银最权质字第Tc600010号】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物为公司对华润电力风能(承德围场)有限公司和华能荣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公司已就应收账款的质押与中信银行太仓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10)苏银质登字第TC600010号】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协议》。
(4)2010年3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太仓支行签订编号为【(2010)苏银贷字第Tc000081号】的《人民币借款合同》,公司向中信银行太仓支行借款1,500万元,年利率为5.31%,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6日至2011年3月25日。以上借款由公司根据其与中信银行太仓支行签订的编号为【(2010)苏银最权质字第Tc600010号】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物为公司对华润电力风能(承德围场)有限公司和华能荣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5)2010年4月7日,公司与中信银行太仓支行签订编号为【(2010)苏银贷字第Tc000083号】的《人民币借款合同》,公司向中信银行太仓支行借款2,000万元,年利率为4.86%,借款期限自2010年4月7日至2010年10月7日。以上借款由公司根据其与中信银行太仓支行签订的编号为【(2010)苏银最权质字第Tc600010号】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物为公司对华润电力风能(承德围场)有限公司和华能荣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6)2010年4月18日,公司与工行太仓支行签订编号为【11020240-2010年(太仓)字第201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向工行太仓支行借款2,000万元,年利率为4.86%,借款期限自2010年4月18日至2010年10月19日。以上借款由公司根据与工行太仓支行于2010年2月11日签订的编号为【11020240-2010年太仓(抵)字0043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公司拥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和房产。
(7)2010年5月7日,公司与工行太仓支行签订编号为【11020240-2010年(太仓)字0231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向工行太仓支行借款1,500万元,年利率为4.86%,借款期限自2010年5月7日至2010年11月5日,借款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8)2010年5月28日,公司与农行太仓市支行签订编号为32101201000014588的《借款合同》,公司向农行太仓市支行借款300万元,年利率为4.86%,借款期限自2010年5月28日至2010年11月26日。以上借款由公司根据与农行太仓支行于2008年6月4日签订的编号为32906200800006001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公司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
(9)2010年6月3日,公司与工行太仓支行签订编号为【11020240-2010年(太仓)字0303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向工行太仓支行借款1,500万元,年利率为4.779%,借款期限自2010年6月13日至2011年6月2日,借款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10)2010年6月13日,公司与农行太仓市支行签订编号为32101201000016166的《借款合同》,公司向农行太仓市支行借款1,600万元,年利率为4.779%,其中,82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0年6月13日至2011年2月10日,78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0年6月13日至2011年6月10日。以上借款由公司根据其与农行太仓支行于2008年8月11日签订的编号为32906200800007875的《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及天顺风电设备与农行太仓支行于2009年6月8日签订的编号为32906200900003488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公司拥有的部分设备、天顺风电设备拥有的【太国用[2009]第02200332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天顺风电设备拥有的【太房权证城厢字第00074610号】和【太房权证城厢字第00075214号】《房屋产权证》项下的房屋。
(11)2010年6月25日,公司与中信银行太仓支行签订编号为【(2010)苏银贷字第Tc000088号】的《人民币借款合同》,公司向中信银行太仓支行借款1,150万元,年利率为4.86%,借款期限自2010年6月25日至2010年12月25日。以上借款由公司根据其与中信银行太仓支行签订的编号为【(2010)苏银最权质字第Tc600010号】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提供质押担保,质押物为公司对华润电力风能(承德围场)有限公司和华能荣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12)2010年7月9日,公司与工行太仓支行签订编号为【11020240-2010年(太仓)字0381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向工行太仓支行借款2,000万元,年利率为4.779%,借款期限自2010年7月9日至2011年7月7日,借款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13)2010年8月3日,公司与农行太仓市支行签订编号为32101201000020964的《借款合同》,公司向农行太仓市支行借款1,500万元,年利率为4.779%,借款期限自2010年8月3日至2011年8月2日,借款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14)2010年8月10日,公司与农行太仓市支行签订编号为32101201000021596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向农行太仓市支行借款1,600万元,年利率为4.86%,借款期限自2010年8月10日至2011年2月9日,借款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15)2010年9月17日,公司与农行太仓市支行签订编号为【(05140)农银商融字(2010)第0001号】的《出口商票融资合同》,公司向农行太仓市支行借款200万美元,年利率为0.79141%,融资期限自2010年9月17日至2010年12月7日,借款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16)2010年9月21日,公司向工行太仓支行递交《出口发票融资业务申请书》,申请融资200万美元,利率为1.79031%,融资期限为90天。以上借款由公司根据其与工行太仓支行签订的编号为【11020240-2010年太仓(质)字第008号】的《质押合同》提供质押担保。
(17)2010年9月27日,公司与中信银行太仓支行签订编号为【(2010)苏银贷字第Tc000097号】的《人民币借款合同》,公司向中信银行太仓支行借款2,000万元,年利率为4.86%,融资期限自2010年9月27日至2011年3月26日。以上借款由公司根据其与中信银行太仓支行签订的编号为【(2010)苏银最权质字第Tc600010号】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提供质押担保。
2、子公司连云港天顺的借款合同
(1)2008年12月5日,连云港天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以下简称“交行连云港分行”)签订了编号为1080334的《借款合同》,连云港天顺向交行连云港分行借款2,000万元,年利率为5.3865%,借款期限自2008年12月5日至2010年12月4日。
(2)2008年12月17日,连云港天顺与交行连云港分行签订了编号为1080346的《借款合同》,连云港天顺向交行连云港分行借款600万元,年利率为5.3865%,借款期限自2008年12月17日至2010年12月16日。截至2010年6月30日,连云港天顺已偿还上述借款500万元。
(3)2009年1月4日,连云港天顺与交行连云港分行签订了编号为109006的《借款合同》,连云港天顺向交行连云港分行借款400万元,年利率为5.13%,借款期限自2009年1月4日至2011年1月3日。
(4)2009年2月5日,连云港天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行连云港分行开发区支行”)签订编号为【2009年连中银开授字002号】的《授信额度协议》,取得1,000万元短期贷款额度和1,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额度。2009年12月31日,连云港天顺与中行连云港分行开发区支行签订编号为4794510D9122801的《人民币借款合同(短期)》,连云港天顺向中行连云港分行开发区支行借款1,000万元,借款利率为实际提款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期限为12个月。以上借款由天顺风能与中行连云港分行开发区支行签订的编号分别为【2010年连中银开最保字第00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5)2010年2月8日,连云港天顺交行连云港分行签订《借款合同》,连云港天顺向交行连云港分行借款2,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0年2月8日至2011年2月7日,利率为人民币浮动利率,为该合同生效时6个月至1年(含)基准利率上浮1%,合同期内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交行连云港分行有权相应调整该合同贷款利率,上浮幅度不变。以上借款由本公司与交行连云港分行于2010年2月8日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连云港天顺与交行连云港分行于2010年2月8日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提供担保。
3、子公司沈阳天顺的借款合同
2009年11月24日,沈阳天顺与工行太仓支行、天顺风电设备签订编号为【2009年太仓委借字第000001号】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沈阳天顺获得委托人天顺风电设备委托工行太仓支行提供的人民币1000万元的委托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自2009年11月24日至2010年11月22日,贷款年利率为5.31%。
(四)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五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当事人 | 名 称 | 住所 | 联系电话 | 传真 | 经办人或联系人 |
发行人 |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 太仓经济开发区宁波东路28号 | (0512) 81606958 | (0512) 53598666 | 郑康生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 (010) 84683231 | (010) 84683229 | 杨峰、王栋、王建文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6、37层 | (010) 59572288 | (010) 59572020 | 张忠、陆宏达、方路 |
会计师事务所 |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门2号2105 | (010) 66001391 | (010) 66001392 | 张全心、潘胜国 |
评估机构 | 安徽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合肥市马鞍山南路世纪阳光大厦19-21层 | (0551) 3475800 | (0551) 2652879 | 张旭军、徐向阳 |
股票登记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 (0755) 25938000 | (0755) 25988122 | |
收款银行 | 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 | 日 期 |
询价推介时间 | |
网下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 |
网上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 |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 |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招股意向书;
(二)发行保荐书;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09:30-11:30 下午:13:30-16:30
三、文件查阅地址
发行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太仓市宁波东路28号
电 话:0512-81606958 传 真:0512-53598666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朝阳区新源里16号琨莎中心23层
电 话:010-84683231 传 真:010-84683229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