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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融通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参加部分代销机构电子渠道基金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0-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融通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参加部分代销机构电子渠道基金

    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银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及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华福证券”)协商一致,融通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基金代码:161612,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0年12月16日起参与上述代销机构电子渠道基金申购费率前端8折优惠活动。

    一、费率优惠活动方案

    (一)活动期限和适用范围

    1、工商银行:2010年12月16日—2011年3月31日(截至当日法定交易时间),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

    2、建设银行:自2010年12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

    3、交通银行:自2010年12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

    4、渤海银行:自2010年12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渤海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可享受申购费率优惠;

    5、银河证券:自2010年12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银河证券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

    6、信达证券:自2010年12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信达证券网上交易、电话委托等非现场委托方式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

    7、广发华福证券:自2010年12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广发华福证券网上交易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

    (二)优惠活动内容

    上述代销机构申购费率优惠均按以下方案执行:

    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如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一律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二、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2、本次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基金正常申购期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其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也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相关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上述代销机构的最新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话费)或0755-26948088

    网址:www.rtfund.com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2-58316666

    网址:www.cbhb.com.cn

    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7、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四、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融通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融通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已于2010年11月15日生效,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融通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融通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定于2010年12月16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如下:

    161612(适用于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选前端或后端收费);

    161612(前端)/161662(后端)(适用于其他代销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交易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于2010年9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进行查询。

    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日常申购、赎回安排

    (一)申购、赎回开放日

    办理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的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本公司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公告。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二)申购、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网上直销及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 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 元;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深圳理财中心、北京分公司及上海分公司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万元。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累计申购金额不设上限。

    2、投资者赎回份额及最低账户持有份额不设限制。

    3、本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前的2个工作日本公司将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三)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

    (1)前端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前端申购费率
    M<100万1.20%
    100万≤M<500万0.80%
    M≥500万单笔1000元

    (2)后端申购费率:

    持有时间(T)后端申购费率
    T<1年1.50%
    1年≤T<2年1.12%
    2年≤T<3年0.75%
    3年≤T<4年0.37%
    T≥4年0

    注:上表中,1年以365天计算。

    基金份额每多持有一年,其后端申购费率按25%递减,最低为零,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T)赎回费率
    T<1年0.50%
    1年≤T<2年0.25%
    T≥2年0

    注:上表中,1年以365天计算。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金额的25%归基金财产所有,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申购、赎回费率的调整

    本公司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调整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三、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本公司的深圳投资理财中心、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及网上直销(www.rtfund.com)。

    (二)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储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渤海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宏源证券、民生证券、华龙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天相投资、恒泰证券、国都证券、新时代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海通证券、光大证券、国盛证券、东吴证券、华安证券、国元证券、长江证券、上海证券、平安证券、万联证券、长城证券、安信证券、金元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招商证券、广发华福证券、渤海证券。

    上述销售机构的联系方式详见于2010年9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的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查询本公司网站刊载的信息披露。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基金信息披露

    从2010年11月15日起,根据《融通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融通深证成份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已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的指定网点营业场所、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及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的份额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4日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支付公告

    根据《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0年12月15日对本基金自2010年11月15日至2010年12月14日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0年12月15日对本基金自2010年11月15日至2010年12月14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总额×(当日基金净收益+上一工作日未分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10年12月15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10年12月15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0年12月16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前一日本基金份额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分红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0年12月15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12月16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收益支付日前一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收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收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5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tfund.com;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755-26948088、4008838088;

    3、直销机构:

    深圳投资理财中心:0755-26948064、26948044

    北京分公司:010-66190999 转0975

    上海分公司:021-38424888 转4882

    4、代销机构:

    各代销机构及其联系方式可登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