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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
    收益支付的公告
    2010-12-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0年第12号)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3年12月30日。根据《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成立公告》的约定,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每月集中支付。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0年12月13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的自2010年11月12日起至2010年12月13日止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10年12月13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10年12月13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0年12月15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10年12月14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0年12月15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2010年12月13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10年12月13日全部赎回或全额转换转出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1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七.咨询办法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4日

      关于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折算日的公告

      根据《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上证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并决定2010年12月17日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与折算日标的指数收盘值的千分之一基本一致。有关份额折算的具体方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折算由本基金管理人办理,并由注册登记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本基金此次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由本基金管理人在折算日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

      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本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0年12月15日起,上述代销机构开始代理销售华安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投资者可到上述代销机构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认购和其他相关业务。

      特别提示:本基金的发售日期为2010年11月19日至2010年12月17日。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