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88 股票简称:龙江交通 编号:临2010—015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修改、新增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的第四项、第五项议案构成与第一大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龙高集团”)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龙高集团回避表决上述两项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江交通”或“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2月13日下午13:30在哈尔滨香格里拉大饭店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表2人,代表股份数814,200,000股,占总股份数的67.11%,龙高集团代表股份数596,803,607股,占总股份数的49.19%;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代表股份数217,396,393股,占总股份数的17.92%。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将审议的议案内容已分别于8月28日、11月12日、12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熠嵩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还有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书的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第一项:《关于购买公司办公楼的议案》
同意:814,20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第二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签署公司购买办公楼相关协议的议案》
同意:814,20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第三项:《关于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议案》
同意:814,20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第四项:《关于转让公司持有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 217,396,393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第五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转让东绥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 217,396,393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第六项:《关于成立黑龙江龙运现代交通运输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814,200,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下简称“康达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律师见证情况
康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