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0-2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0年12月1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的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招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融资18,000万元,并按股权投资比例(51%)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180万元。
本公司与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保变)共同投资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本公司投资比例为51%,天威保变投资比例为49%)年产3000吨多晶硅项目已于2010年4月正式投产,预计2010年产量1500吨。乐电天威硅业公司目前生产经营运行稳定,但面临着资金压力较大的经营困难。
经乐电天威硅业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协商,其同意以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向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提供融资18,000万元。租赁物为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合法拥有的精馏塔等多晶硅生产设备,设备账面净值28,105万元;租赁期限5年;租赁利率5.364%,即3-5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租赁利率作同方向、同幅度的调整);租赁手续费为租赁金额的1.6%,即288万元;租金分20期每季还款,每期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季等额期末支付;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归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所有,租赁期满,以名义价格1万元人民币转移回承租人。由乐电天威硅业公司的股东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保定天威保变股份有限公司按股权投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按股权投资比例(51%)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180万元。
有关担保情况详见临时公告《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0年12月30日召开。详见《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0-2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00时
●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22日
●会议召开地点: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七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定于2010年12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00时,会议地点为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七楼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是 |
2 |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展期借款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 否 |
3 | 关于修订《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 否 |
4 | 关于修订《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否 |
5 | 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 否 |
其中:议案1经公司2010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经公司2010年9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4经公司2010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经公司2010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0年8月19日、9月29日、10月27日、12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截止2010年12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会方法
1、参会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4、参会登记时间:2010年12月28日-12月29日(上午9:00 - 12:00,下午2:00 - 6:00)。
5、上述参会登记手续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俊 曾跃驰
电话:0833-2445800 0833-2445850
传真:0833-2445800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通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法人股股东单位名称及盖章)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0-2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公司控股比例为51%)
●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9,18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人民币86,853万元(包括本次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数量:完成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6,853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与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保变)共同投资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本公司投资比例为51%,天威保变投资比例为49%)年产3000吨多晶硅项目已于2010年4月正式投产,预计2010年产量1500吨。乐电天威硅业公司目前生产经营运行稳定,但面临着资金压力较大的经营困难。
经乐电天威硅业公司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协商,其同意以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方式向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提供融资18,000万元。租赁物为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合法拥有的精馏塔等多晶硅生产设备,设备账面净值28,105万元;租赁期限5年;租赁利率5.364%,即3-5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租赁利率作同方向、同幅度的调整);租赁手续费为租赁金额的1.6%,即288万元;租金分20期每季还款,每期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季等额期末支付;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归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所有,租赁期满,以名义价格1万元人民币转移回承租人。由乐电天威硅业公司的股东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保定天威保变股份有限公司按股权投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本公司按股权投资比例(51%)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180万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11票赞成审议通过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融资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招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融资18,000万元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180万元。
完成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6,853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乐电天威硅业公司提供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乐电天威硅业公司基本情况如下:注册资本金:5亿元;营业执照号码:511100000000303;注册地点: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乐高大道6号;法定代表人:廖政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多晶硅、单晶硅、单晶切片、多晶锭、多晶切片、太阳能电池、组件和系统;进口以上产品的制造设备;生产、销售及进出口多晶硅副产物综合利用产品;进口以上产品的制造设备;承担与多晶硅生产相关的工程服务和咨询服务。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在银行对多晶硅行业收紧的融资环境,股东资本金投入不足,以及公司生产时间短,经营积累相当有限的情况下,融资租赁方式可有效弥补项目的资金缺口,偿还公司项目工程及设备尾款,避免公司短期面临的偿债风险,有效缓解公司资金紧张的状况;与银行贷款相比,筹资成本虽略高,但具有资金用途没有限制、较为灵活、有利于盘活公司固定资产、现金流收入与租赁还款基本匹配等优点。为此,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乐电天威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向招银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融资18,000万元,并按股权投资比例(51%)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180万元。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完成上述担保后,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6,853万元。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