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3版)
双方同意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由本次交易行为所产生的依法应缴纳的税费。本次交易所产生的应有白猫股份承担的税费不因本次交易而置换出去。
8、保密
8.1各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信息或文件(依法可以披露或泄露的信息和文件除外)应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
8.2未经本协议他方事前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协议之外的第三方泄露或披露上述信息和文件,双方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将本方知悉或了解上述信息和文件的人员限制在从事本次交易的相关人员范围之内,并要求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本条规定。
8.3以订立及履行本协议为目的,双方向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不视为泄密行为。
9、不可抗力
9.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因任何不可抗力的发生而导致不能履行本协议,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力采取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9.2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如本协议可以继续履行的,应继续履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发出不可抗力消除的通知,另一方应及时确认。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则本协议终止,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为本协议终止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协议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亦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0、违约与赔偿
除本协议其它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声明、保证及承诺,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实际损失额赔偿。
11、协议生效
本协议于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白猫股份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重组事项。
(3)浙报控股依法取得本次重组事项的必要批准。
(4)本次重组事项依法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5)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浙报控股的要约收购义务。
(6)涉及国家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事项的(如有),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或核准。
12、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
12.1非经协商一致或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的情形,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解除,必须由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作出。
12.2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1)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项下义务已经按约定履行完毕。
(3)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次重组不能实施。
13、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3.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解释。
13.2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争议自发生之日起60日内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由该会按照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3除有关产生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二)《利润补偿协议》
浙报控股与白猫股份于2010年12月13日签署了《利润补偿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补偿测算对象
1.1双方一致确认,本协议项下进行补偿测算对象为拟置入资产中采用收益法定价的公司,具体范围详见下面的规定。
1.2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615号)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的天健审(2010)4239号《审核报告》,浙报控股承诺:本次拟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中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资产2010年、2011年、2012年和2013年合计盈利预测净利润数分别为184,416,299.59元、195,983,769.34元和215,162,740.44、238,268,754.15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4-2: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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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偿测算基准日及实际净利润数的确定
2.1双方一致确认,补偿测算基准日为各年度的12月31日。若本次重组的重组方案于2010年实施完毕,则本次重组利润补偿期间为2010年-2012年;若本次重组的重组方案于2011年实施完毕,则本次重组利润补偿期间为2011年-2013年。
2.2白猫股份在各期补偿测算基准日后应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对补偿测算对象的经营成果予以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补偿测算对象实际净利润数系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
3、保证责任和补偿义务
3.1保证责任:浙报控股向白猫股份保证,从2010年-2012年,每年计算的从2010年1月1日起至当年年末补偿测算对象实际净利润累计数,不低于本协议上述所预测的同期累计预测净利润数。
3.2补偿义务:如果补偿测算对象未达到本协议上述规定,则浙报控股须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白猫股份进行补偿。
4、补偿的实施
4.1双方一致确认,本次重组经白猫股份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且白猫股份向浙报控股发行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证券登记手续之日,为本次重组实施完成日。
4.2股份回购
4.2.1如果补偿测算对象2010年1月1日起至当年年末补偿测算对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累积数,低于本协议所预测的同期累计预测净利润数的,浙报控股须向白猫股份补偿利润,浙报控股同意白猫股份以1.00元的价格回购其持有的根据本条下面计算而得的股份,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浙报控股本次重组获得的全部白猫股份股份。
4.2.2本次重组实施完成前,浙报控股需承担利润补偿义务的,自重组实施完成后,白猫股份应根据专项审核报告结果计算回购的股份数量,白猫股份应在回购股份数量确定后10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浙报控股。
4.2.3本次重组实施完成后,浙报控股需承担利润补偿义务的,白猫股份应在当年年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根据专项审核报告结果计算回购的股份数量,白猫股份应在回购股份数量确定后10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浙报控股。
4.2.4浙报控股接到白猫股份通知后,应当积极配合白猫股份办理股份回购手续,通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该等应回购股份转移至白猫股份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进行单独锁定。回购股份转移至白猫股份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后浙报控股不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该部分被锁定的股份应分配的利润归白猫股份所有。
4.2.5白猫股份应在回购股份锁定期届满后30个交易日内以总价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定向回购上述专户中存放的全部股份,并予以注销。
4.3每年股份回购数量的确定
4.3.1在利润补偿期间,如果须实施股份回购,当年应回购股份数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截止当期期末以收益法评估定价的标的资产累计净利润预测数-截止当期期末以收益法评估定价的标的资产累计净利润实现数)×认购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的资产的股份总数/补偿期限内以收益法评估定价的标的资产三年的净利润预测数总和】-已补偿股份数
4.3.2如果利润补偿期内白猫股份以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浙报控股持有的白猫股份股份数发生变化,则浙报控股回购股份的数量应调整为:
按上款公式计算的回购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4.3.3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浙报控股本次重组获得的全部白猫股份股份。
4.3.4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5、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生效:
(1)协议双方加盖公章、授权代表签字;
(2)本次重组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6、声明和保证
6.1协议双方均保证为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拥有签署、履行本协议并完成本协议所述交易的完全的权力和法律权利,并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6.2协议双方均保证为签署、履行本协议以及完成本协议所述交易不会:(a)违反白猫股份、浙报控股组织文件的任何规定;(b)违反白猫股份或浙报控股一方当事人、并且有拘束力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条款或规定,或构成该等协议或文件项下的违约;(c)违反任何适用于白猫股份或浙报控股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7、不可抗力
7.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因任何不可抗力的发生而导致不能履行本协议,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力采取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7.2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如本协议可以继续履行的,应继续履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发出不可抗力消除的通知,另一方应及时确认。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则本协议终止,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无须为本协议终止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而导致本协议部分不能履行、或者延迟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亦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违约与赔偿
除本协议其它条款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声明、保证及承诺,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额赔偿。
9、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
9.1非经协商一致或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的情形,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解除,必须由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作出。
9.2本协议于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终止:
9.2.1本协议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9.2.2本协议项下义务已经按约定履行完毕。
9.2.3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次重组不能实施。
10、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0.1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解释适用中国法律,并依据中国法律解释。
10.2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争议自发生之日起60日内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由该会按照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0.3除有关产生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的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三)本次收购涉及的股份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产权纠纷
本次收购涉及的股权为白猫股份向浙报控股新发行的股份,该等股份非存量股份,因此目前尚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四、 本次收购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形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价格为白猫股份2010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白猫股份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7.78元/股。上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白猫股份A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的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三)发行股票的数量及其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发行股份277,682,917股。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29,733,729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64.62%,但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股数为准。
(四)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如本次收购得以完成,浙报控股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且白猫股份本次发行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该等股份,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发行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本次收购完成前,上市公司的总股本为152,050,812股,新洲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41,943,851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7.59%,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傅建中。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将变更为429,733,729股,浙报控股将持有上市公司277,682,917股,占总股本的64.62%。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浙报控股,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浙报集团。
本次收购完成前,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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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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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本次收购涉及的拟置入资产情况
(一)拟置入资产范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置入资产为浙报控股持有的浙报发展100%的股权、钱报公司100%的股权、浙江在线70.51%的股权、美术报公司51%的股权、老年报公司100%的股权、浙商传媒49%股权、乐清日报公司、瑞安日报公司、海宁日报公司、绍兴县报公司、诸暨日报公司、上虞日报公司、东阳日报公司、永康日报公司、温岭日报公司各51%的股权、浙报印务公司100%的股权。
上述拟置入资产可分为以下三大类:
第一类:报刊杂志业务
浙报控股拟置入上市公司的报刊杂志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几大板块:综合类报刊板块、县市报板块、专业报板块。
综合类报刊板块指浙江日报新闻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和钱江报系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下属企业股权。
县市报板块指绍兴县报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上虞日报有限公司51%的股权、永康日报有限公司51%的股权、乐清日报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及该公司投资的下属企业股权、温岭日报有限公司51%的股权、东阳日报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及该公司投资的下属企业股权、瑞安日报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及该公司投资的下属企业股权、诸暨日报有限公司51%的股权、海宁日报有限公司51%的股权。
专业报板块指浙江老年报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浙江美术报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及浙江浙商传媒有限公司49%的股权。
第二类:新媒体业务
浙报控股拟置入上市公司的新媒体业务主要指浙江在线网络传媒有限公司70.51%的股权,以及下属企业股权。
第三类:印刷业务
浙报控股拟置入上市公司的印刷业务指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印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下属企业股权,包括温州浙报文化印务有限公司30%的股权、宁波三江印务有限公司60%的股权及浙江信和报业印务有限公司40%的股权。
拟置入资产范围企业结构图如下所示(虚线框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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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置入资产中为浙报控股非全资子公司的有:浙江在线、美术报公司、浙商传媒、乐清日报公司、瑞安日报公司、海宁日报公司、绍兴县报公司、诸暨日报公司、上虞日报公司、东阳日报公司、永康日报公司、温岭日报公司。根据上述公司2010年9月30日股东会决议,上述公司的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本次拟置入资产审计情况汇总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备考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健审[2010]4209号),本次拟置入资产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表4-19: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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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拟置入资产评估情况汇总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1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拟置入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0)第615号)。拟置入资产评估前账面价值68,099.19万元,评估后的价值为246,344.97万元,增值率261.74%。上述评估结果经浙江省财政厅备案。
表4-20: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0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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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评估没有考虑控股股权或少数股权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 收购资金总额
本次拟置出资产以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价值为303,076,623.20元,拟置入资产以评估值为依据确定价值为2,463,449,710.10元,差额2,160,373,086.90元作为浙报控股认购白猫股份以7.78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的277,682,917股人民币普通股的支付对价。
二、 收购资金来源及具体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白猫股份以其拥有的除应付股利及对应的货币资金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与浙报控股持有的浙报发展100%的股权、钱报公司100%的股权、浙江在线70.51%的股权、美术报公司51%的股权、老年报公司100%的股权、浙商传媒49%股权、乐清日报公司、瑞安日报公司、海宁日报公司、绍兴县报公司、诸暨日报公司、上虞日报公司、东阳日报公司、永康日报公司、温岭日报公司各51%的股权、浙报印务公司100%的股权进行置换,白猫股份向浙报控股发行股份购买拟置入资产与拟置出资产的差额部分,不涉及资金支付。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取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以正式书面批复为准)后12个月内,浙报控股和白猫股份互相配合,尽快完成白猫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和资产置换的股权变更登记事宜。
浙报控股对用以置入白猫股份的上述股权享有独立、完整的所有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情况。本次交易不直接涉及资金的支付,不存在收购人用于本次交易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白猫股份或其关联方的情况,也不存在利用购买的白猫股份的权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质押获取融资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摘要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股权收购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它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收购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高 海 浩
盖章: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三、财务顾问的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收购报告书摘要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项目主办人签字:
杜 娟 张 明 正
项目协办人签字:
周 晓 晨
盖章: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四、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的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收购报告书摘要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章 靖 忠
经办律师签字:
吕 崇 华
张 声
盖章: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浙报控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 浙报控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 浙报控股关于收购白猫股份股份的决议;
4.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5. 浙报控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证明;
6. 浙报控股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声明及承诺;
7. 浙报控股2007年、2008年、2009年审计报告;
8. 法律意见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摘要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公司名称: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晔
联系电话:021-32023251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沙江路1829号
附表: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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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收购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收购报告书及其附表。
收购人: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高 海 浩
年 月 日
名称 | 比例 | 2010年度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 2011年度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 2012年度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 2013年度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
浙江日报新闻发展有限公司 | 100% | 41,202,829.01 | 43,840,612.26 | 44,313,511.01 | 46,708,228.83 |
钱江报系有限公司 | 100% | 99,915,743.04 | 107,896,099.94 | 120,353,796.40 | 133,239,773.76 |
浙江今日早报有限公司 | 100% | 5,845,264.89 | 6,486,826.67 | 6,991,678.96 | 7,023,961.49 |
浙江钱江报刊发行有限公司 | 100% | -891,756.85 | 183,522.74 | 562,748.30 | 688,493.25 |
浙江《美术报》有限公司 | 51% | 698,892.72 | 1,112,211.90 | 1,207,550.03 | 1,678,252.30 |
浙江老年报报业有限公司 | 100% | 586,643.94 | 721,283.07 | 1,136,276.62 | 1,338,146.30 |
浙江浙商传媒有限公司 | 49% | 2,091,374.76 | 2,476,816.78 | 2,954,695.80 | 3,582,335.20 |
乐清日报有限公司 | 51% | 2,329,382.61 | 935,229.06 | 1,230,310.37 | 1,309,203.85 |
瑞安日报有限公司 | 51% | 1,304,554.80 | 1,224,593.41 | 1,271,883.30 | 1,265,292.31 |
海宁日报有限公司 | 51% | 1,890,810.65 | 2,169,386.82 | 2,221,240.50 | 2,290,694.55 |
绍兴县报有限公司 | 51% | 2,791,005.80 | 2,495,541.92 | 2,740,036.90 | 2,904,265.69 |
诸暨日报有限公司 | 51% | 4,105,069.19 | 3,167,418.72 | 3,441,215.28 | 3,674,059.02 |
上虞日报有限公司 | 51% | -219,923.49 | 166,899.20 | 344,877.36 | 345,527.81 |
东阳日报有限公司 | 51% | 2,431,243.39 | 2,424,426.82 | 2,775,104.23 | 3,052,762.49 |
永康日报有限公司 | 51% | 5,481,275.57 | 5,437,375.34 | 5,756,792.96 | 6,213,410.74 |
温岭日报有限公司 | 51% | 821,270.13 | 895,189.67 | 898,079.12 | 829,010.32 |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印务有限公司 | 100% | 3,834,292.09 | 3,957,474.07 | 6,333,912.45 | 10,986,413.35 |
温州浙报文化印务有限公司 | 70.60% | 2,164,192.31 | 2,658,811.31 | 2,977,711.68 | 3,375,500.10 |
宁波三江印务有限公司 | 60% | 4,213,980.54 | 4,170,906.79 | 4,389,143.37 | 4,363,086.25 |
浙江信和报业印务有限公司 | 40% | 3,820,154.49 | 3,563,142.85 | 3,262,175.80 | 3,400,336.54 |
业绩承诺 合计数 | 184,416,299.59 | 195,983,769.34 | 215,162,740.44 | 238,268,754.15 |
项 目 | 2010年9月30日 | 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1,565,717,966.38 | 1,624,767,314.38 | 1,481,905,384.70 |
总负债 | 723,467,771.95 | 654,546,207.84 | 597,785,562.01 |
所有者权益 | 842,250,194.43 | 970,221,106.54 | 884,119,822.6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682,213,878.38 | 774,269,535.21 | 741,930,129.57 |
资产负债率(%) | 46.21 | 40.29 | 40.34 |
2010年1-9月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
营业收入 | 859,084,787.95 | 933,515,713.11 | 913,688,733.93 |
营业利润 | 151,727,447.79 | 167,878,430.87 | 137,377,339.32 |
利润总额 | 157,843,058.67 | 181,735,779.72 | 151,796,297.90 |
净利润 | 157,163,974.90 | 181,362,980.65 | 151,126,344.7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3,120,016.03 | 158,395,696.29 | 126,907,893.36 |
净资产收益率(%) | 20.98 | 20.46 | 17.11 |
序号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投资日期 | 投资比例 | 账面 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值额 | 增值率% | 评估结果选择 |
1 | 浙江日报新闻发展有限公司 | 2004.06 | 100% | 7,319.56 | 47,389.57 | 40,070.00 | 547.44 | 收益法 |
2 | 钱江报系有限公司 | 2003.12 | 100% | 21,237.31 | 129,720.50 | 108,483.19 | 510.81 | 收益法 |
3 | 浙江在线网络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 2003.04 | 70.51% | 4,721.94 | 4,710.20 | -11.75 | -0.25 | 成本法 |
4 | 浙江《美术报》有限公司 | 2007.06 | 51% | 419.67 | 1,799.20 | 1,379.54 | 328.72 | 收益法 |
5 | 浙江老年报报业有限公司 | 2009.07 | 100% | 259.82 | 1,332.26 | 1,072.44 | 412.77 | 收益法 |
6 | 浙江浙商传媒有限公司 | 2004.08 | 49% | 657.31 | 3,981.67 | 3,324.36 | 505.75 | 收益法 |
7 | 乐清日报有限公司 | 2005.01 | 51% | 1,527.18 | 6,421.30 | 4,894.11 | 320.47 | 收益法 |
8 | 瑞安日报有限公司 | 2004.08 | 51% | 670.83 | 2,434.41 | 1,763.59 | 262.90 | 收益法 |
9 | 海宁日报有限公司 | 2005.08 | 51% | 475.79 | 2,364.07 | 1,888.28 | 396.87 | 收益法 |
10 | 绍兴县报有限公司 | 2005.01 | 51% | 667.71 | 3,407.12 | 2,739.41 | 410.27 | 收益法 |
11 | 诸暨日报有限公司 | 2004.08 | 51% | 1,062.41 | 4,494.34 | 3,431.93 | 323.03 | 收益法 |
12 | 上虞日报有限公司 | 2004.07 | 51% | 565.54 | 731.56 | 166.02 | 29.36 | 收益法 |
13 | 东阳日报有限公司 | 2004.09 | 51% | 1,876.66 | 4,216.41 | 2,339.75 | 124.68 | 收益法 |
14 | 永康日报有限公司 | 2005.03 | 51% | 2,581.98 | 7,110.49 | 4,528.51 | 175.39 | 收益法 |
15 | 温岭日报有限公司 | 2004.12 | 51% | 725.77 | 1,226.52 | 500.75 | 69.00 | 收益法 |
16 |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印务有限公司 | 2004.03 | 100% | 23,329.71 | 25,005.35 | 1,675.64 | 7.18 | 收益法 |
合计 | 68,099.19 | 246,344.97 | 178,245.78 | 261.74 |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白猫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金沙江路1829号 |
股票简称 | 白猫股份 | 股票代码 | 600633 |
收购人名称 | 浙报传媒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收购人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178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收购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1家)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收购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收购方式(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收购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 ||
本次收购股份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277,682,917股 变动比例: 64.62%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
收购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收购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 ||
本次收购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 ||
收购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