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3 股票简称:岳阳纸业 编号:2010-030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配股发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岳阳纸业”)配股事宜经2008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08年5月20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2009年5月19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3月23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将公司2008年度配股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关于配股事宜的授权延长至2011年5月20日。本次配股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0年第105次会议审核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52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2010年12月17日(股权登记日,T日)收市后岳阳纸业总股本652,200,11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95,660,033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可配售164,057,136股;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采取网下定价发行的发行方式进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可配售31,602,897股。预计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19.5亿元。
3、本次配股价格7.70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至2010年12月17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岳阳纸业全体股东配售。
5、本次发行结果将于2010年12月28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0年12月15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岳阳纸业配股说明书摘要》以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岳阳纸业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有关资料。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意义:
发行人、本公司、 公司、岳阳纸业 | 指 |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 指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本次配股 | 指 | 指发行人根据《配股说明书》,向原股东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行为 |
人民币普通股 | 指 |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买卖之股票 |
股权登记日/T日 | 指 | 2010年12月17日 |
全体股东 | 指 | 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岳阳纸业股东 |
配股对象 | 指 | 具有配股资格并参加配股认购的岳阳纸业股东 |
精确算法 | 指 | 股东认购配股,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数量加总与可配售总量一致。 |
日 | 指 |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公司本次配股的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2010年12月17日(股权登记日,T日)收市后岳阳纸业总股本652,200,11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195,660,033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164,057,136股,有限售条件股可配售31,602,897股。预计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19.5亿元。
4、岳阳纸业控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岳阳纸业控股股东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承诺以现金足额认配其应认配的股份。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7.70元/股。
6、发行对象
(1)网下发售对象
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指截至2010年12月17日(T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2)网上发售对象
原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指截至2010年12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7、发行方式:无限售条件的股份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有限售条件的股份采取网下定价发行。网上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8、承销方式:代销
9、本次配股主要日期
以下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交易日 | 日期 | 配股安排 | 停牌安排 |
T-2 | 2010年12月15日 | 刊登配股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及网上路演公告 | 正常交易 |
T-1 | 2010年12月16日 | 网上路演 | 正常交易 |
T | 2010年12月17日 | 股权登记日 | 正常交易 |
T+1— T+5 | 2010年12月20日—2010年12月24日 |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网下配股截止于T+5 日15:00) | 全天停牌 |
T+6 | 2010年12月27日 | 获取保荐人清算数据,网下验资,确定老股东认配比例;发行成功,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 |
T+7 | 2010年12月28日 | 发行结果公告日,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 正常交易 |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发行配售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0年12月20日(T+1日)起至2010年12月24日(T+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地点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账户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投资者所持股份如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分别到相应的营业部认购。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将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岳阳纸业配股网下认购表、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3、缴款方法
无限售条件股股东认购本次配股时,填写:“岳纸配股”认购单(请投资者根据所在营业部的要求填写),代码“700963”,配股价格为7.70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请投资者仔细察看证券账户内的“岳纸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数量限额。
有限售条件股股东认购配股,填写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配股价格为7.70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并四舍五入取整数。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配股认购资金请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款银行账户(划款时请务必注明认购对象的名称和“岳阳纸业配股认购资金”字样):
户 名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港支行 |
账 号 | 4000029119200021817 |
开户行行号 | 27708291 |
同城交换号 | 5840022122 |
异地交换号(大额支付系统行号) | 102584002910 |
参与网下认购的配股对象必须在2010年12月24日(T+5日)12:00前划出认购资金,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网下认购表、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认购对象的名称和“岳阳纸业配股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必须确保认购资金于2010年12月24日(T+5)15:00之前到达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认购为无效申购。敬请网下配股对象注意资金划转过程的在途时间。
网下配股对象汇出认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认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
三、验资与律师见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将于2010年12月27日(T+6日)对网下配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网下配股缴款的验资报告。
北京市德津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四、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岳阳纸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0年12月28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包括全体股东认购情况、控股股东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承诺情况、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量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如本次发行成功,则岳阳纸业股票将于2010年12月28日(T+7日)进行除权交易;如公司控股股东湖南泰格林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70%的,本次发行失败,则岳阳纸业的股票于2010年12月28日(T+7日)恢复交易。
3、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
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投资者指定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配股对象,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10年12月28日(T+7日);
(2)退款额: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2010年12月27日(T+6日);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
五、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收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六、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岳阳纸业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刊登《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配股股份上市及股本变动公告》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安排确定,届时将另行公告。
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 |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 |
法定代表人: | 吴佳林 |
联系人: | 施湘燕、顾吉顺、陈小茹 |
电话: | 0730-8590683 |
传真: | 0730-8562203 |
2、保荐人(主承销商):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17楼 |
法定代表人: | 何如 |
保荐代表人: | 曾军灵、廖家东 |
联系人: | 崔威、毕宗奎、马玉虎、李钦军 |
电话: | 0755-82130427 |
传真: | 0755-82131766 |
特此公告。
发行人: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