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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桦:适时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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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桦:适时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2010-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张欢 ○编辑 衡道庆
      杨桦
      会议现场

      在16日召开的OECD公司治理亚洲圆桌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上市部主任杨桦表示,将继续推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建设,充分利用公司治理评估成果,适时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记者 张欢 ○编辑 衡道庆

      杨桦说,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处于“新兴加转轨”的发展阶段,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不够成熟,上市公司治理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还有较大改善空间。证监会将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充分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本国国情,推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完善。

      一是进一步培育公司治理文化,提升公司治理的实际效果。在充分从中华传统文化中吸取营养,加强对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培训和引导的同时,还应大胆吸取各国之优,博采众长,积极倡导以人为本、和谐共存、公平透明、诚信守法、分权制衡等现代公司治理文化,促进公司治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二是充分利用公司治理评估成果,适时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将以本次公司治理评估成果为基础,进一步对现有的公司治理指导思想和具体做法进行全面评估,统一认识,同时加强国际合作,充分吸收国内外公司治理的研究和实践成果,适时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进行修订,为提升我国公司治理水平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是完善民事诉讼制度,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证监会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完善民事诉讼相关机制,增加民事诉讼的便捷性,同时考虑扩大民事诉讼范围。

      四是推进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全面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内部控制渗透在企业经营、决策和管理的全过程,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未来,证监会将大力推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督促公司积极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定期编制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积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全面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五是推动上市公司组建自律组织,增强上市公司自我约束。为了构建自律与监管和谐并重的市场约束机制,证监会支持设立跨行业、跨地区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作为上市公司的行业自律组织,在研讨最佳公司治理实务,上市公司高管人员的资格与培训,培育和弘扬健康的公司治理文化,完善上市公司与监管机构及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机制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加强上市公司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六是加强上市公司董事会制度建设,完善董事会的结构和职能。进一步理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关系,实现决策、监督与执行等职权的分离与制衡,适当扩大董事会的职权,减弱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绝对控制;完善董事的提名、选举、考核和更换制度,促进董事会结构的多元化,提高董事勤勉尽责的水平;完善独立董事的资格、任免和薪酬制度,提高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完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提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