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特别报道
  • 3:财经新闻
  • 4:特别报道
  • 5:特别报道
  • 6:特别报道
  • 7:特别报道
  • 8:艺术财经
  • 9:公司
  • 10:市场
  • 11:财经海外
  • 12:书评
  • 15:信息披露
  • 16:广告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化肥化工分子公司复产公告
  •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职公告
  •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
    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可转债申请获审核通过的公告
  •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新设5家证券营业部的公告
  •  
    2010年12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5版:信息披露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年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江苏新城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化肥化工分子公司复产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职公告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哈尔滨圣亚极地公园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
    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可转债申请获审核通过的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河南银鸽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新设5家证券营业部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0-12-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0-034

    转债代码:110011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13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举行。应参与表决董事14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公司实际,新一届董事会明确以下相关内容:

    公司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公司外部董事和内部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在任职单位行政职务相应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不从公司领取董事津贴。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比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董事的绩效考评及薪酬建议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

    本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熊澄宇先生、齐二石先生、谢志华先生、王建章先生、孙杰先生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加强和规范董事薪酬管理而确定的董事薪酬方案是合理的,能够体现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国家开发银行拟向公司提供15亿元的授信额度。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董事长郭章鹏先生、副董事长卢东涛先生、独立董事熊澄宇先生三人组成,董事长郭章鹏先生任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熊澄宇先生、独立董事王建章先生、董事长郭章鹏先生三人组成,独立董事熊澄宇先生任主任委员。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1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一)会议时间:2011年1月7日(星期五)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本公司五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东门)

    (三)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4、审议《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六)出席会议人员

    1、凡2010年12月31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

    3、本公司聘任律师。

    (七)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11年1月4日、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

    (八)其它事项

    会期半天。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住宿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35号东门

    联系电话:010-62035573 传真:010-62035573

    联系人:于铁静、赵菁华

    邮政编码:100191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序号表决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4《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分行向公司提供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在同意栏或反对栏或弃权栏中划√)

    如果股东本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决议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股票代码:600037 股票简称:歌华有线 编号:临2010-035

    转债代码:110011 转债简称:歌华转债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13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举行。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为了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和规范公司监事薪酬管理,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公司实际,新一届监事会明确以下内容:

    公司监事按照其所在单位行政职务相应的薪酬政策领取薪酬;公司监事会主席比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