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屯河 编号:临时2010-019号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2月17日15:30时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628,516,963股,占公司总股份1,005,604,226股的62.5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郑弘波先生授权公司董事、总经理覃业龙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按照既定议题,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北海华劲糖业有限公司购买蔗糖的议案》;
同意29,197,76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599,319,20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628,516,96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曾兵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意见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相关表决程序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