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10-020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579,536,177股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0年12月27日
● 本次上市后限售流通股剩余数量为:225,928,678股
一、介绍股改方案的相关情况
㈠ 公司股改于2005年12月19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5年12月23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5年12月27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㈡公司股改方案安排追加对价情况:
公司股改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改方案中关于限售流通股上市的有关承诺
公司全体有限售条件股东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承诺事项;此外,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进一步承诺:
1、集团公司所持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或转让;
2、上述期限届满后三十六个月内,集团公司将保持对天津港的相对控股地位(持股比例不低于总股本的40%)。
公司全体有限售条件股东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的承诺。
三、股改方案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㈠ 股改实施后至今,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2008年4月,公司向控股股东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25,928,678股股票,用以购买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的码头资产及主要辅助资产。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674,769,120元。
发行变动前 | 变动数量(股) | 发行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580,699,789 | 40.08 | 225,928,678 | 806,628,467 | 48.16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580,699,789 | 40.08 | 225,928,678 | 806,628,467 | 48.16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1、人民币普通股 | 868,140,653 | 59.92 | 868,140,653 | 51.84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 868,140,653 | 59.92 | 868,140,653 | 51.84 | |
三、股份总数 | 1,448,840,442 | 100 | 225,928,678 | 1,674,769,120 | 100 |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以发行新股前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
㈡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限售流通股的比例的变化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时 | 历次变动情况 | 截至有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 | ||||
持有有限售流通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变动时间 | 变动原因 | 变动数量 | 剩余有限售流通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
其他全部账户(境内法人) | 60,159,456 | 4.15 | 2006年12月27日 | 限售流通股上市 | -60,159,456 | 0 | |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 725,583,833 | 50.08 | 2007年12月27日 | 限售流通股上市 | -144,884,044 | 805,464,855 | 48.09 |
2008年4月1日 | 定向发行股份 | 225,928,678 | |||||
2008年12月29日 | 限售流通股上市 | -1,163,612 |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时出具承诺,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2008年4月1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根据上述承诺,因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分别于2007年12月27日、2008年12月29日解除限售的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44,884,044股和1,163,612股暂不上市流通。
2010年2月,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向天津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的香港全资子公司显创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的过户事宜办理完毕,显创投资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原股东所持限售流通股对应的上市总量不因原股东将股份转让而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为: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为: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天津港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天津港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解除限售并不影响其他股改承诺的履行,本次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解除限售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天津港本次部分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的解除限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4号——股改形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等法律、法规、规则的有关规定。本保荐人同意天津港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解除因股权分置改革原因导致的限售条件。由于天津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于2010年2月收购公司股份时承诺:对于依据《股份转让协议》所受让的股份公司的股份,自交割日起三年内不转让。因此,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解除因股权分置改革原因导致的限售条件后将继续据此锁定。
六、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㈠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数量为:579,536,177股;
㈡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日期为:2010年12月27日;
㈢ 限售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流通股数量 | 持有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数量 | 剩余限售流通股数量 |
1 | 显创投资有限公司 | 805,464,855 | 48.09 | 579,536,177 | 225,928,678 |
合计 | - | 805,464,855 | 579,536,177 | 225,928,678 |
㈣ 本次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公司2009年4月2日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引入天津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香港子公司显创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并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核准批复。
2010年2月,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向天津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的香港全资子公司显创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951,512,511股国有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81%,其中股改有限售条件股份579,536,177股,定向发行有限售条件股份225,928,678股,无限售条件股份146,047,656股)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
显创投资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次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股东名称由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显创投资有限公司,上市数量等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天津港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对于依据《股份转让协议》所受让的股份公司的股份,自交割日起三年内不转让。
剩余限售流通股数量225,928,678股为公司定向发行有限售条件股份。
七、此前限售流通股上市情况
2006年12月27日,公司第一批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境内法人持股60,159,456股上市流通。
2007年12月27日,公司第二批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44,884,044股上市流通。
2008年12月29日,公司第三批有限售条件的(仅限股改形成)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163,612股上市流通。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最后一批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八、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 变动数 | 本次上市后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805,464,855 | -579,536,177 | 225,928,678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805,464,855 | -579,536,177 | 225,928,678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A股 | 869,304,265 | 579,536,177 | 1,448,840,442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 869,304,265 | 579,536,177 | 1,448,840,442 | |
股份总额 | 1,674,769,120 | 1,674,769,120 |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签署的限售流通股上市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