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ST力阳 编 号:临2010—037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12月17日,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824 号)。该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根据上述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重组方案。
按照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交割事宜。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 12 月17日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885)
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说明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101669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补充和完善情况如下:
一、对“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中“六、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之“(二)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修订。
二、在“第四节 交易标的”之“(四)力诺光热最近两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中,补充披露了近两年主营业务和利润非同比增长的原因、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持续为负的原因,在“(五)力诺光热的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和对外担保状况”中补充披露了力诺光热2010年应收账款比前两年有较大增长的原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较前两年减少的原因,在“(九)力诺光热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之“2、土地使用权”补充披露了无形资产的具体情况。
三、在“第四节 交易标的”之“(六)力诺光热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及增资情况”中,补充披露2007年力诺新材料对力诺光热增资时的设备评估情况及依据。
四、在“第四节 交易标的”之“(七)力诺光热评估结果及增值情况说明”中,对有关表述进行修改。
五、在“第四节 交易标的”之“二、拟置出资产”中,对“(六)拟置出存货、应收账款情况”中,对评估结果表进行修改。在“第七节 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之“一、(三)B类置出资产”中,对评估结果表进行修改。
六、在“第七节 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中,对双虎汽涂应收账款评估增值、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无形资产评估增值,化学集团无形资产评估增值等进行补充披露。
七、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结果,对“重大事项提示”、“第一节 交易概述”等有关内容进行修改。
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经补充和修改后的《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投资者在阅读和使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时,需特别注意两次报告书内容的不同,并应以本次披露的报告书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