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0-02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议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2月17日上午在南京水游城假日酒店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人,代表股份388,641.464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4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万善先生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大会审议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
选举吴万善、徐祖坚、周易、王树华、陆建萍、孙宏宁、薛炳海、蔡标、应文禄、王会娟、陈传明、范从来、吴晶妹、陈瑛明、王化成、白维共16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潘剑秋共17人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本次会议结束之日起三年(董事简历详见2010年12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
表决结果:
吴万善:同意票为388,638.14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
徐祖坚:同意票为388,638.14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
周 易:同意票为388,638.14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
王树华:同意票为388,638.14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
陆建萍:同意票为388,638.14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
孙宏宁:同意票为388,638.14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
薛炳海:同意票为388,638.14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
蔡 标:同意票为388,638.14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
应文禄:同意票为388,638.14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
王会娟:同意票为388,638.14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
陈传明:同意票为388,638.14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
范从来:同意票为388,638.14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
吴晶妹:同意票为388,638.14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
陈瑛明:同意票为388,638.14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
王化成:同意票为388,638.14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
白 维:同意票为388,638.14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中,陆加芳女士、段晓俊先生、徐锦荣先生、穆德骏先生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公司对他们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公司也希望他们继续关心和支持公司的发展。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余亦民、浦宝英、杜文毅、徐世刚、毛慧鹏、王瑛共6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良训、强莹、赵茂富共9人组成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会议结束之日起三年(监事简历详见2010年12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结果:
余亦民:同意票为388,638.14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
浦宝英:同意票为388,638.14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
杜文毅:同意票为388,638.14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
徐世刚:同意票为388,638.14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
毛慧鹏:同意票为388,638.14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
王 瑛:同意票为388,638.143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中,靳向东先生任期届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监事,公司对他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公司也希望他继续关心和支持公司的发展。
(三)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为388,275.6022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06%
反对票为365.8623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94%
弃权票为0万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8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0-02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17日在南京水游城假日酒店5楼宴会厅A厅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7人,实到董事12人,徐祖坚、王树华、应文禄、王会娟等四位董事和王化成独立董事未亲自出席会议,其中:徐祖坚、王树华董事书面委托陆建萍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应文禄董事书面委托薛炳海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王会娟董事书面委托吴万善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王化成独立董事书面委托吴晶妹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万善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选举吴万善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方案
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徐祖坚、蔡标、薛炳海、陈瑛明,其中:徐祖坚为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王化成、陆建萍、范从来,其中:王化成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发展战略委员会:吴万善、周易、王树华、应文禄、王会娟,其中:吴万善为发展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吴晶妹、潘剑秋、陈瑛明,其中:吴晶妹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传明、孙宏宁、白维,其中:陈传明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聘任周易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根据公司总裁周易的提名,聘任张海波、齐亮、孙含林、吴祖芳、张涛、姜健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吴晓东为公司合规总监,聘任舒本娥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根据公司董事长吴万善的提名,聘任姜健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8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0-03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7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17日在南京水游城假日酒店5楼贵宾厅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6人,监事余亦民、浦宝英和王瑛未亲自出席会议,其中:余亦民、王瑛书面委托陈良训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浦宝英书面委托徐世刚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陈良训主持。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选举余亦民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选举陈良训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副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