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东方汇理银行合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证券代码:600030 编号:临2010-05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东方汇理银行合作的阶段性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详见2010年5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拟与东方汇理银行开展战略合作,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就与东方汇理银行的战略合作计划进行进一步探讨、签署意向性文件。具体事项将在公司、合作方与有关主管部门沟通后,另行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正式报相关监管部门审批。
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积极与东方汇理银行及相关方协商,努力推进合作计划。目前进展情况如下:
一、主要工作
董事会后,公司与东方汇理银行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并展开了排他性谈判,该排他性谈判原拟定为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延至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双方将尽快完成合作的相关工作。
二、基本愿景
双方重申希望通过合作,共同建立全球证券经纪业务平台、亚太地区的股票资本市场和投资银行业务,将东方汇理银行在全球的业务及客户关系与公司在中国有关业务充分结合。
三、交易架构
经前期尽职调查、协商谈判,目前已初步设定的交易架构为:公司及东方汇理银行在一家控股公司中持有对等的股权,通过控股公司整合里昂证券、盛富证券、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在香港的机构证券经纪及股票资本市场和企业融资业务以及东方汇理银行于亚洲的股票资本市场及并购业务。
此外,双方还在进一步讨论其它区域及业务的合作架构。
四、特别提示
1、公司拟与东方汇理银行开展战略合作事项系商业行为,存在未知因素,因而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2、相关合作事项需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需经有关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审批的进程和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因合作对方公司为境外公司,此项合作有关条款还将受其所在国相关监管政策、法律法规制约,并在当地监管部门无异议的情况下方可实施,有关条款的实施进程和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相关合作条款将在双方进一步讨论后,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有关部门或第三方批准,因此,合作内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