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公告
金鹰主题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480号文核准,于2010年11月18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10年12月16日,基金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
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确认本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2,051,173,510.60元人民币,有效认购资金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97,690.20元人民币。本次募集有效净认购资金及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银行利息已于2010年12月20日全部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金鹰主题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账户。
根据《金鹰主题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19316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有效净认购金额折合基金份额2,051,173,510.60份,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折合基金份额97,690.20份。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募集资金及产生的利息金额合计为2,051,271,200.80元,折合基金份额为2,051,271,200.80份,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本基金管理人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632,452.89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0.08%。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金鹰主题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符合基金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10年12月20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额为2,051,271,200.80份。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冼鸿鹏先生任职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内开始办理申购、赎回。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及本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www.gefund.com.cn)公告。投资者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1日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因相关指数名称
变更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因富时集团已正式宣布成为新华富时指数有限公司的全资股东,根据其相关公告,新华富时指数系列于2010年12月16日正式更改名称为富时中国指数系列,其中新华富时红利150指数更名为富时中国A股红利150指数。
鉴于上述指数名称变更,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根据《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对该基金合同中涉及上述指数名称的第十五章“基金的投资”中的“(六)业绩比较基准”部分的相关表述做出如下修改: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修改为:富时中国A股红利150指数收益率×6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本基金管理人将对金鹰红利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法定披露文件中关于业绩比较基准名称的表述进行相应修订。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135-888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efund.com.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