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证券简称:S仪化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10-025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谨此宣布,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日本公司、台湾远东新世纪股份有限公司(“远东新世纪”)及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签署了投资合作意向书。根据该投资合作意向书,本公司和远东新世纪将在中国江苏省仪征市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合作建设年产100万吨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本公司与远东新世纪将分别持有该合资公司40%和60%的股份。
远东新世纪是台湾远东集团旗下一家化工化纤制造企业,1967年在台湾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以本公司董事所知所信,并经过所有合理查询,远东新世纪及其实际控制人,均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及关联人之外的独立第三方。因此,与远东新世纪签订投资合作意向书不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与远东新世纪合作建设PTA项目,有利于加快100万吨/年PTA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满足双方对PTA原料的需求,是一个双赢的举措。同时由于拟成立的合资公司将在仪征市境内的扬州化学工业园区注册,因而可以争取到相关的优惠政策,从而进一步提高该项目的竞争优势。
本次签署的仅是投资合作意向书,是否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境内外监管规定,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承董事会命
吴朝阳
董事会秘书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S仪化 证券代码:600871 编号:临2010-026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A股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A股股票于2010年12月16日、17日及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已经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如下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A股股票于2010年12月16日、17日及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已经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本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除本公司于2010年12月20日所发公告中所述“本公司、台湾远东新世纪股份有限公司(“远东新世纪”)及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签署了投资合作意向书。根据该投资合作意向书,本公司和远东新世纪将在中国江苏省仪征市设立一家合资公司,合作建设年产100万吨精对苯二甲酸(“PTA”)项目。”及于2010年11月25日所发公告中所述“本公司在近一月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外,本公司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经咨询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亦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并确认: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之内,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针对仪征化纤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