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分红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本公司”)决定对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实施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三次分红。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对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分配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红利0.20元。
本基金已于2010年12月20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2010年12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三次分红预告》。
截至2010年12月20日,本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为人民币1.855元,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205元。
投资者欲了解有关本次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95533(免长途通话费)、010-66228000,公司网址:www.ccbfund.cn。
风险提示:本次基金分红将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但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关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签署的《建信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上证社会责任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中国建设银行与建信基金管理公司2010年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协议》、《建信全球机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内生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中国建设银行与建信基金管理公司2010-2011年基金持续营销活动协议》,公司应向中国建设银行支付持续性销售服务费人民币8,947,735.00元。公司已按规定向中国建设银行付清该笔款项。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