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ST山焦 编号:临2010-030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 12月20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8人。曲剑午董事长因公外出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卫正义副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卫正义副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关联方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材有限公司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材有限公司是由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在2001年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出资3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23.35% 。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材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母公司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的关系属于关联方。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材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向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法院已于2009年5月18日受理破产清算申请,2010年7月10日法院同意破产并终结清算程序。
根据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9)临民破字第001-13号: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材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不足分配第一顺序,第二、三顺序已无破产财产可供分配,终结其破产清算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2006年12月,为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公司向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材有限公司预付4385942元,购买水泥等材料,截止2008年12月31日,欠本公司5133388.08元。2009年通过结算偿还本公司335872元,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欠本公司4797516.08元。因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材有限公司2010年7月破产,按照法院判决本公司已经不能向其主张债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予以核销。按照会计的谨慎性原则,此款项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没有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740 股票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0-031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 12月20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王茂监事会主席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关联方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材有限公司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材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的核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根据会计的谨慎性原则,此款项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没有影响。
本次对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材有限公司应收款项4797516.08元进行核销处理的决策程序合法,核销所依据的事实清楚、充分,监事会同意关于上述资产核销的决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