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特别报道
  • 3:要闻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公司·融资
  • 11:专版
  • 12:人物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信息披露
  • A4:市场·机构
  • A5:市场·动向
  • A6:资金·期货
  • A7:市场·观察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产权信息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关于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2010年12月24日、
    2010年12月27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获得2010 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公告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申购上海新时达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  
    2010年12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B3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 B36版:信息披露
    关于招商全球资源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2010年12月24日、
    2010年12月27日暂停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获得2010 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申购上海新时达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0-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0-044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兴民钢圈”)于2010年12月20日在北京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汽车”)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此协议的签订有助于双方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关系,互惠互利,共谋未来发展。

      合作方情况: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28日,是一家北京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于1998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福田汽车以北京为研发和管理决策中心,总部位于北京,在京、津、鲁、湘、粤等9省市拥有整车和零部件生产基地。

      协议主要内容:

      一、属地化

      1、兴民钢圈应于2011年12月前完成湖南长沙和河北玉田钢制车轮(以下简称钢圈)生产基地的建成和投产,两基地生产规模分别不低于年产500万件钢圈的能力,其产品规格和性能应满足福田整车需要及未来规划需要,其产品技术应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2、福田汽车将根据兴民钢圈投产进度,及时完成供福田汽车产品的PPAP(生产件批准程序)。

      二、质量

      1、兴民钢圈应努力实现福田汽车各种协议制定的零部件质量目标,并采取主动措施,保证零部件质量水平逐年提高。

      2、兴民钢圈应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福田汽车企业标准及经福田汽车认可的技术检验标准对零部件出厂质量进行控制,并保证其质量水平领先于同行业。

      3、兴民钢圈应积极配合福田汽车的质量改进活动,派出行业专家,与福田汽车进行质量信息沟通,共同推进质量提升。

      4、在上述基础上,福田汽车将给予兴民钢圈产品入场免检,但不排除兴民钢圈承担因此发生的零部件质量责任。

      5、福田汽车给予兴民钢圈更多的质量改进机会,并采取积极措施,帮助兴民钢圈沟通质量信息,进行质量问题分析并协助改进。

      三、成本

      1、兴民钢圈应致力于持续的改进改善,不断降低零部件成本,并率先为福田汽车提供持续降低的并满足目标价格要求的零部件。

      2、兴民钢圈应向福田汽车透明财务状况,配合福田汽车的财务风险调查,并在共同核算零部件成本基础上,确定为福田汽车提供产品的合理利润和低于为福田汽车竞争对手提供的零部件价格。

      3、零部件基础结算价格确定后,福田汽车根据构建的成本模型,根据原材料价格波动及时调整零部件价格。

      4、福田汽车根据其质保金管理办法给予兴民钢圈一定幅度优惠。

      5、福田汽车承诺与兴民钢圈建立稳定持久的价格制定和随动机制,不鼓励恶性竞争。

      四、产品开发

      1、兴民钢圈应按期完成福田汽车安排的新产品开发任务。

      2、兴民钢圈应积极开展产学研活动,通过不断的技术交流、合作、引进及人才招聘等手段,提高自身研发能力和产品技术水平。

      3、兴民钢圈应主动与福田汽车设计部门沟通行业最新技术,推荐行业先进而成熟产品或技术,并主动提供福田汽车同行业零部件使用信息或样件,主动协调和推动福田汽车使用行业先进零部件,以保持福田汽车产品技术的领先。

      4、兴民钢圈应积极参与福田汽车的同步开发,主动参与价值工程,不断追求材料优化、性能优化和成本优化。

      5、由兴民钢圈开发的新产品或专利产品,应优先提供给福田汽车使用。

      6、兴民钢圈应建立完善的产品开发和验证试验设备,并于2012年之前成立国家认可的国家级汽车轮辋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福田汽车将认可兴民钢圈实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不再安排另外的第三方检测。同时,双方免费共享双发的试验资源。

      7、福田汽车将兴民钢圈列为钢圈类产品的同步开发供应商,对兴民钢圈成熟产品,福田汽车将兴民钢圈列为首家开发供应商。

      五、订单

      1、福田汽车承诺在未来五年内不自制生产或与其他供应商合资生产与兴民钢圈的钢圈类产品相竞争的零部件;兴民钢圈承诺将福田汽车作为首要供货保障整车厂,按时、按量满足福田汽车发布的订单需求。

      2、兴民钢圈应积极引入和建立订单保证系统,积极推行“TPS”(丰田生产模式),加强仓储物流管理,提高企业的信息化管理水平,避免由此而引发的订单延误,并保证所供品牌能够100%品种覆盖供货。

      3、福田汽车将积极协助兴民钢圈精益制造系统的建立,完善订单保障系统。

      4、对兴民钢圈已为福田汽车中重卡、轻卡、欧V客车及农业装备等车型批量供货的钢圈类产品,福田汽车原则上给予兴民钢圈不低于70%的供货比例,并鼓励兴民钢圈对福田汽车多品牌的产品拓展,在新供产品满足福田汽车质量、成本、交付等要求时,供货比例逐步达到70%及以上。

      六、协同与信息共享

      1、双方每年不少于两次的高层互访,通过沟通交流,增进互信,强化合作。

      2、双方及时沟通战略规划,共同制定满足未来发展的共赢的目标。

      3、双方及时沟通产品信息、技术信息、质量信息、服务信息以及标杆信息,并为双方的有关信息保密。

      七、全球化

      1、福田汽车在出口产品上,优先使用兴民钢圈产品,引导兴民钢圈跟随福田汽车走向全球化。

      2、兴民钢圈应积极配合福田汽车在海外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

      3、福田汽车支持并配合兴民钢圈的全球化生产布局,鼓励兴民钢圈在福田汽车海外工厂所在地投资建厂,兴民钢圈也应利用其海外资源为福田汽车全球化提供支持。

      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有助于整合双方的资源,进一步促进和深化公司与福田汽车的紧密合作,保证公司今后在福田汽车供货份额的稳定,有利于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和战略纵深。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与福田汽车已历经多年的合作,公司一直跟随福田汽车的发展步伐并带动了自身的发展,而福田汽车也得益于公司在钢圈零部件方面的大力支持,通过不断投入和扩能,保证了福田汽车订单的需要,所以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实现共赢的目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此协议的签订虽然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但对未来业绩产生多大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要取决于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情况和福田汽车的经营状况,因此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