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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后四万亿时代的财政新支点
  • 积极财政政策框架下
    为何还要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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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2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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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后门”与“开前门”
    2010-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张牡霞 ○编辑 衡道庆

      ⊙记者 张牡霞 ○编辑 衡道庆

      

      “三过家门而不入。”小时候,老师向我们讲起大禹治水的故事时,常常提起这个典故,希望我们学习大禹大公无私的精神。

      2010年,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也讲起了大禹治水的故事,不过,他想强调的是,要利用“堵疏结合”的古老智慧来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

      盘点2010年,地方政府平台债风险是绕不开的热点话题之一。这一问题的暴露,与四万亿投资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2008年11月,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扩大内需,中央出台了四万亿投资计划。1.18万亿元的中央投资“大蛋糕”吸引了地方政府的目光。为获得更多中央投资,各地纷纷派人到北京来“跑项目”。一时间,北京三里河某部委门前车水马龙,附近饭店、宾馆人满为患。

      然而,在项目审批下来,中央投资资金逐批下发之后,地方政府很快就发现,这块“蛋糕”并不好啃,因为没有足够的配套资金。

      中央政府也很快意识到了这一点,并多次要求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要跟上,否则暂停发放中央投资资金。

      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短缺的背后,是我国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现状。有数据表明,地方财政在全国财政收入中占30%左右,但必须承担教育统筹等60%的公共产品开支。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往往要借助融资平台,才能完成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

      因此,在四万亿投资计划进入执行阶段后,地方政府也自然而然地将目光投向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解决配套资金问题。

      “想要钱变成了自己倒贴钱。”一位财税专家说出了地方政府的尴尬处境。到了2010年6月末,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余额达到7.66万亿元之巨。

      随着数额变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也逐渐暴露:一些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规模迅速膨胀,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偿债风险日益加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意识薄弱,对融资平台公司信贷管理缺失等。

      为此,今年6月1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开始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规范管理,地方债风险由此暴露在阳光下。

      对于政府规范融资平台来举债的做法,贾康形象地将之称为“关后门”,但是,“关后门”仍然不能解决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的现状。

      因此,贾康多次呼吁,解决平台债问题,还要“开前门”。令人欣喜的是,地方政府举债的“前门”确实正在缓缓开启。

      据全国人大预工委一位人士介绍,正在进行修订的《预算法》将在地方发债规定上取得突破,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给予地方发债权,这一修订稿有望在明年提交审议。

      “不会一下子大幅放开地方发债权,而是在目前中央代理地方发债的基础上,做一些调整和规范。”该人士称。据记者了解,为更好对中央投资项目进行配套,财政部在2009年和2010年已分别代理地方政府发行了2000亿元的地方债。

      尽管四万亿即将退出,但地方财力缺口仍存。因此,多位专家建议,继续由中央政府代理地方发债,并进一步扩大发债规模。

      贾康认为,由中央为地方代发地方债,是比较规范、阳光的融资形式,应该来置换、替代隐性负债,这样不仅有利于发挥地方债的作用,还能够控制负债风险。

      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学家兼经济预测部主任范剑平也认为,考虑到地方政府融资能力与实际事权之间的矛盾,建议将明年中央政府代发的地方债券增加到3000亿元。

      与此同时,财政部还在考虑打开税权下放这一“前门”。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谈及“十二五”财税改革时表示,将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培育地方支柱税源。具体做法上,中央仍将集中管理中央税、共享税的立法权、税种开征停征权、税目税率调整权、减免税权等。但对于一般地方税税种,则在中央统一立法的基础上,赋予省级人民政府税目税率调整权、减免税权,并允许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细则或具体实施办法。

      另外,财政部税政司综合处处长周传华表示,“十二五”期间将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因为房产税可以成为地方政府重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具体做法是将个人房产逐步纳入到征税范畴。

      同时,资源税改革也将在“十二五”期间推向全国,并且继天然气和原油之后,煤炭、水资源等也将被纳入到资源税改革范围内,从价计征。

      对于长期喊渴的地方财政来说,这无疑是个喜讯。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测算,油气资源税改革每年可使新疆财政增收40亿-5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