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拍挂出让中溢价超五成、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地块,须2日内上报
调控对象瞄准高价土地,调控主体侧重地方部门——这一次,国土资源部决心在土地价格问题上有所作为。业内人士预计,土地“低溢价率时代”或将到来。
19日晚间,国土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房地产监管和调控政策措施,打击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抑制少数城市地价过快上涨趋势。
通知同时规定,招拍挂出让中溢价超五成须上报。
⊙记者 于祥明 朱楠 ○编辑 艾家静
土地调控政策将“从紧”
“此次通知出台让人感觉非常突然,是不是意味着第三轮调控还不好说。”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不过,这至少是土地调控再度收紧的信号。”记者也注意到,国土部此次下发的《关于严格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出一个明确的信息——在土地价格问题上要有所作为。
进入12月以来,各地地价再度上演“没有最高,只有更高”的疯狂戏码,全国市场土地拍卖溢价率明显走高。
12月6日,武汉联投以每平米8755元拿下武汉武昌新生路地块,刷新2周前由九龙仓(8063元/平方米)创下的最高单价纪录;12月9日,上海备受关注的青浦赵巷地块最终被和记黄埔新成立的子公司以每平方米21648元的楼面价竞得,溢价率高达192%;12月16日,广州年内最后一次土地出让高峰上演,保利地产成功拿下两幅地块,成交总价35亿元,其中一块地楼面地价达20605元/平方米,一举刷新广州单价纪录。
土地市场的再度疯狂给楼市调控带来了更大压力,开发商拿地成本高企必将转移到房价上,如此恶性循环已引起相关部门高度关注。
国土部《通知》明确,坚决防范受多种因素驱动的岁末年初放量供地。凡可能出现“高价地”的地区,必须事前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高价地,稳定市场预期。对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地块,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成交确认书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按国土资源部规定填写房地产用地交易异常情况,上报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严禁保障房用地“变性”
在打压高地价的同时,国土部还继续“给力”保障房用地。
国土部强调,未完成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任务,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供应总量未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市县,年底前不得出让大户高档商品住宅用地。
与此同时,《通知》还明确指出,严禁保障性住房用地改变用地性质。保障性住房用地改变用地性质搞商品房开发的,必须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招拍挂出让。坚决制止擅自调整容积率行为。各地务必进一步加大违法违规房地产用地清理查处力度,加快处置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促进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2011年1月中旬前,各地要将因政府原因闲置土地尚未完成整改处置的市县和具体地块信息、闲置原因向社会公告,并采取措施督促市县抓紧落实闲置土地清理工作。
此外,国土部还要求严格执行招拍挂出让制度和操作程序,规范房地产用地出让行为。对存在超面积出让、捆绑出让、“毛地”出让、住宅用地容积率小于1、出让主体不合法等违反政策规定的出让公告要及时撤销。
“低地价未必有低房价,调控重点应在土地上市形成供应之后。”业内人士指出,真正影响楼市的在于土地供应的规模,因此在土地“招拍挂”之后,更应通过防止囤地、明确开工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办法促进住房上市,来平抑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