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弥补履行股改承诺有关事宜的公告
关于大股东弥补履行股改承诺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0-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四维 公告编号:2010—59
上海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弥补履行股改承诺有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青海中金”) 为弥补未完全履行的股改承诺,提出了弥补履行股改承诺方案:以本公司2007年度可分配利润的30%(1,566,862.02元)为参考,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派发现金180万元人民币。即:以本公司2009年末总股本37,768.5万股为基数,青海中金向派发现金的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0.0476元。上述方案已经公司2010年10月12日召开的大股东弥补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之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0年10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股东弥补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之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因上述计算的派发现金的小数点后的第四位数未精确到位,为完全弥补履行股改承诺,青海中金拟对弥补履行股改承诺中对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数 0.0476元增加为0.0477元。青海中金承诺承担本次派发现金事项所引起的相关责任。
本公司股东所得派发金额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系统计算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