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凌海市人民政府对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
实行托管的提示性公告
凌海市人民政府对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
实行托管的提示性公告
2010-1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ST金城 编号:2010-044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凌海市人民政府对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
实行托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实行托管的批复》(锦政[2010]113号):鉴于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一直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难以扭转亏损状况,职工利益无法得到保证,对社会稳定影响极大,根据《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34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凌海市人民政府对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实行托管,并做好相关工作。
凌海市人民政府对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实行托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造成影响,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可能发生变化。
公司于2010年10月23日披露了《公司业绩预亏公告》,预计2010年亏损约3.2亿元。据此,因连续三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公司将继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