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1919 证券简称:中国远洋 编号:临2010-015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30号批准,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远洋”)于2007年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该等股票已于2007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披露,首次公开发行A股时,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远集团”)持有本公司4,554,869,787股A股股份。
2007年12月19日,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 [2007]209号文,向中远集团发行864,270,817股A股购买相关资产;同年12月28日,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 [2007]210号文,中远集团向本公司认购53,666,307股A股股份。中远集团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时持有的A股连同前述两次认购的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5,472,806,911股。此外,中远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18,662,678股。
中远集团承诺,其所持有的本公司上述有限售条件的A股股份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联合发布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及相关实施公告的要求,中远集团已于2009年将其中178,386,745股A股股份转持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中远集团在承诺期间严格遵守上述承诺。鉴于上述限售流通股将日前解禁,经本公司与中远集团沟通后确认,中远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5,313,082,844股A股股份,将于2010年12月29日起解除限售,可上市流通。
上述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后,本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
一、有限售条件的A股合计 | 5,472,806,911 | 5,313,082,844 | 159,724,067 |
1.中远集团 | 5,313,082,844 | -5,313,082,844 | 0 |
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159,724,067 | — | 159,724,067 |
二、无限售条件的A股合计 | 2,162,867,446 | 5,313,082,844 | 7,475,950,290 |
三、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股) | 2,580,600,000 | — | 2,580,600,000 |
四、总股本 | 10,216,274,357 | — | 10,216,274,357 |
特此公告。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