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0-077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
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2月23日上午9点30分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
参加本次会议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338,728,78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1.61 %。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秀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和美国EMCORE Corporation与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地面应用高倍聚光太阳能发电系统及组件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赞成338,728,78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负责办理与该合资公司相关一切后续事宜的议案。
赞成338,728,784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潘玲、答邦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三安光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三安光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股东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0-078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财政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今日收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关于拨付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财政补贴款的通知》开财字[2010]53号文件,该文件主要内容为:为落实国家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号召,根据市政府加快培育高新技术新兴产业集群的目标要求,促进我区LED光电产业链的发展,同意拨付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2010年“科技三项”财政补贴资金8,000万元。
目前,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已收到8,000万元补贴款,该笔补贴款将全部计入公司2010年度利润。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