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0-006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10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黎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1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
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4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0)229号《关于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根据《鉴证报告》,截至 2010年11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90,368,377.85元。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81,100,0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1,100,000.00元。《鉴证报告》的具体内容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10人同意,0 人反对,1人弃权。
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严芳女士身兼证券事务代表及总经理助理两职,考虑到董事会秘书本身工作量较大,同时作为上市公司因工作需要,需聘请一名全职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证券事务部做好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经考察决定聘请熊浩龙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熊浩龙先生简历如下:
熊浩龙,男,1988年出生,大专学历,2008年8月-2009年7月,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副经理;2009年8月至今,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联系电话:07452828532。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0-007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 年12月22日,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 年12月10日通过专人、传真等方式送达给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玉玲女士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的议案》表决情况:5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
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4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该项目建设。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0)229号《关于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根据《鉴证报告》,截至 2010年11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90,368,377.85元。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81,100,0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1,100,000.00元。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 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0-008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487号文核准,湖南大康牧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4.00元,募集资金总额62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564,408,368.16元,较原计划超募345,498,368.16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1月1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2-22号 验资报告。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
总投资 | 实际已投入自筹资金 | 准备置换投入资金 | |
30万头规模生态养猪小区建设项目 | 137,810,000.00 | 0 | 0 |
4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 | 81,100,000.00 | 90,368,377.85 | 81,100,000.00 |
总 计 | 218,910,000.00 | 90,368,377.85 | 81,100,000.00 |
二、 公司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4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0)229号
《关于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根据《鉴证报告》,截至 2010年11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90,368,377.85元。
三、 具体置换方案
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81,100,0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1,100,000.00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转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1、根据公司的专项说明,截至2010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4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90,368,377.85元,与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披露的投资情况相符。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数额进行审核,并就此出具了《鉴证报告》(天健审(2010)229号)。
3、公司本次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预先投入数额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4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以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额81,100,000.00元为准。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4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 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资金置换,有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81,100,0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1,100,000.00元。
六、 保荐机构意见
中德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毛传武、单晓蔚核查后认为:
大康牧业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1,100,000.00元,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大康牧业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