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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68 股票简称:葛洲坝 债券代码:126017 债券简称:08葛洲债 编号:临2010-070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3日上午8时在武汉葛洲坝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召开了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16人,代表股份1,706,977,9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5%,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1,414,266,9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5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13人,代表股份292,710,9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张金泉董事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使用2009年配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1,706,193,94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494,94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弃权289,02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汪中斌、吴东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