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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弥补履行股改承诺的公告
    2010-12-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四维     公告编号:2010—60

      上海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弥补履行股改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 0.0477

      ●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29日

      ●现金发放日:2011年1月5日

      一、通过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弥补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承诺方案已经本公司2010年10月12日召开的大股东弥补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之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10年10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股东弥补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之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二、大股东弥补股权分置改革承诺方案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青海中金”)弥补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承诺方案为:以本公司2007年度可分配利润的30%(1,566,862.02元)为参考,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派送现金180万元人民币。即:以本公司2009年未总股本37,768.5万股为基数,青海中金向派发现金的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 0.0477元。

      三、派送现金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29日

      2、派送现金发放日:2011年1月5日

      四、派送对象

      本次派送现金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派送现金实施办法

      1、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派送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派送,本公司委托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派送现金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上海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联系电话:023-61088888

      七、备查文件:

      大股东弥补履行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之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四维     公告编号:2010—61

      上海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跌幅限制,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2、经征询管理层和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0年12月21日、22日、23日)触及跌幅限制,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基本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2、2010年12月20日,本公司披露了本公司大股东青海中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益峰源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本公司股份2500万股,共计5000万股转让给深圳市德高汇盈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深圳市德高汇盈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为控股股东、陈福明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相关信息外((详情请见公司2010年12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第

      一大股东发生变化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大股东青海中金及实际控制人确认,除了上述事宜外,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目前,上述股权转让过户事宜正在办理中。

      三、风险提示

      除上述信息外,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四维国创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