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力推企业改制上市
⊙记者 张海英 ○编辑 祝建华
日前,由黑龙江省金融办联合黑龙江证监局召开了黑龙江省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及发展资本市场工作会议,本次会议印发了《黑龙江省政府制定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实施方案》。
在本次会议上,黑龙江省政府表示,要以超常规措施谋求企业改制上市的突破性进展,引导、推动更多的企业实现上市融资。《方案》制定了推进该省企业改制上市工作的具体措施,措施强调各级政府部门要千方百计为企业改制上市提供有利的外部支持及政策保障,当前要着力落实好以下优惠政策:
一是财政、税务部门对改制上市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一次性办理土地受让、资产置换、剥离、收购、财产登记过户、资产评估增值等所产生的费用,按企业上市要求进行规范的同时,对相关税费给予相应的优惠;
二是企业在境内主板或创业板市场上市成功后,根据上市企业注册地政府申请,经省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认定,由省财政按照企业注册地政府奖励金额的50%给予地方政府最多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安排财源建设资金解决;
三是国土资源部门对企业上市筹集资金的投资计划项目所需用地优先安排指标。省政府重点扶持拟上市公司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发改委、国土资源等部门优先办理立项预审、转报或核准手续,安排土地使用指标;
四是科技部门对重点培育企业投资高新技术项目、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优先推荐享受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性扶持资金;
五是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上市企业申请各级各类专项资金,对于符合条件的省政府重点扶持拟上市公司,发改、财政、科技等部门要在申请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国家高科技产业项目配套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政贴息资金等方面予以积极支持。
为推进企业改制上市,黑龙江省金融办还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签署了合作备忘录。